广电设施安全保护标语(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本站作者 2024-03-19 00:14:00

广电设施安全保护标语

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 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宣传标语

发布于:山西省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听说过或者使用过一些比较经典的标语吧,标语是在宣传时用简洁的语言表达一个意思从而达到某种宣传目的口号。对于“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这个极其重要的话题,我们在之前的推文中,已经将内容分为设施保护条例解读、公益广告、政策法规宣传及真实案例分析等方面向大家做了介绍,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些读起来朗朗上口的标语,让大家在阅读标语的同时,深深感受到广播电视设施保护的意义所在。

1、斩断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黑手”,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2、依靠群众,打一场广泛、深入、持久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活动的人民战争。

3、依法惩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犯罪活动,维护广播电视设施运行安全。

4、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5、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保障广播电视播出安全。

6、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 维护人民群众文化权益。

7、依法保护广播电视设施 保障广播电视设施运行安全。

8、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9、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干扰广播电视专用频率,不得擅自截传、干扰广播电视信号。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冲击广播电视台,不得损坏广播电视台的设施,不得危害其安全播出。

12、确保广播电视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13、全民动员,依靠群众,坚决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14、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截留、破坏广播电视设施。

16、坚决打击非法“卫星锅”的销售、安装、宣传行为。

17、加强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

18、规范文明施工,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

19、广播电视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得擅自移动和盗窃破坏。

20、广播电视设施惠及千家万户,千家万户爱护广播电视设施。

21、广播电视连万家,人人都要保护它。

22、广播电视连通千家万户,我们都要保护它。

23、光缆传千里,节目传万家,保护广播电视传输光缆线路,人人有责。

24、贯彻《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25、发现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行为,请立即报警。

26、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是违法犯罪行为。

27、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害人害己。

28、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必定受到法律制裁。

29、大力做好保护广播电视设施的宣传工作。

30、大力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收赃销赃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行为。

31、保障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证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32、保护广电设施,打击犯罪行为。

33、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光荣,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可耻。

34、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5、保护广播电视设施,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36、保护广播电视设施,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37、保护广播电视设施,人人有责;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追究刑事责任。

38、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全民参与人人有责。

39、保护广播电视设施安全,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40、《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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