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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作者 2023-04-03 14:39:00

全民参保登记有什么用

石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提纲

石城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宣传提纲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二、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

我县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保险两种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给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效保障,使之老有所养。

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个人按年缴费,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衔接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

我县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种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

各种缴费方式不同,享受待遇不尽相同。

人人都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人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是每一个就业者的基本权益,也是每一年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

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不仅能保障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还有利于分担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生育保险。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三、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和精确管理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四、实施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的意义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

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信息资源,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引导全民自觉参加社会保险,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提供基本保障。

五、实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目标任务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六、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对象和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对象:

本县户籍人员和在本县参保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全民参保登记的主要内容:

登记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联系电话(手机)、参保情况、未参保原因等基础信息。

七、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基本程序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上下结合、先进行数据比对、再进行入户调查、参保动员的递进方法进行。

(一)对当地社会保险参保信息与户籍人员进行筛查比对,对信息完全、准确的参保单位和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二)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社区(村)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为主,对未参保人员,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到社区集中登记等等方式,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

(三)通过以上措施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二代身份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按参保信息的变化进行实时更新。

八、单位和个人如何参保

在全民参保登记实施过程中,法定覆盖的个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劳保所做好信息核查、补录、完善工作。

未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村(居委会)或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参加社会保险、按期缴费并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如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出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九、社保政策咨询和查询参保情况的渠道

各类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

也可以直接前往县各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劳保所询问。

十、城乡居民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采取入户调查登记的方法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调查员入户调查登记时,必须佩戴专门的工作牌、持宣传材料,城乡居民应对入户调查登记工作人员进行验证。

(三)对材料不符或以电话方式假冒工作人员,索取个人其他信息和财物的,居民应予拒绝,避免损失。

(四)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居民个人信息和财物的,应及时报警。

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流程

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需提供的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编制管理部门审批的单位编制文件及复印件。

6.公务员法管理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分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单位成立文件及复印件。

8.有关部门正式录用通知书、调令、任职、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

9.工资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10.编制实名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至机关事业参保窗口提出参保申请。

2、业务审核无误后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

3、参保窗口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并打印《人员批量参保申报表》。

4、领取或拷贝《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用于职工新增及减少填写申报。

◆缴费方式

1、社保经办机构委托财政代扣代缴,个人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银行转账汇款至社保基金专户(每月20日之前缴纳)。

◆缴费基数

机关事业单位每年12月按本单位上年度在职人员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申报,在职人员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2017年职工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2807,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14034,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应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缴费比例为单位20%,个人8%,职业年金单位8%,个人4%。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的意见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赣人社发[2016]2号。

◆县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缴流程图

(二)企业职工参保指南

◆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保对象(新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缴费人员增(减)表一份;2、企业参保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3、新参保职工填写一份职工基本情况表;4、企业参保人员如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注明清楚;5、提供工资表复印件一份。

◆经办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至企业参保窗口提出参保申请。

2、业务审核无误后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报登记表》。

3、企业参保窗口审核无误后录入系统,并打印《职工增减变动表》。

4、领取或拷贝《职工增减变动表》用于日后职工新增及减少填写申报。

◆缴费方式

1、参保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及银行签订托收协议,每月从银行托收,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2、银行转账汇款至社保基金专户(每月20日之前缴纳)

◆缴费基数

2017年度申报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78元的60%至300%之间,本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原则上应达到2807元以上,最高不得高于14034元。

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7%(其中企业19%,个人8%)(企业人员如有增减变化,需提前一个月申报,否则按照原人数缴费至当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

◆企业缴费流程:

(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指南

◆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3、如为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办流程

1、携带上述材料至县社保局经办大厅提出参保申请并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登记表》。

2、业务审核无误,录入资料建立账户,开具缴费票据。

3、携缴费票据刷卡或现金缴费。

4、缴费完成后领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凭缴费票据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进行记账盖章。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按照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下发的通知执行。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

个人缴费流程:

二、医疗保险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

1.新参保流程:

参保单位带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制证(机关事业单位)等证件和工资表、参保人员一寸彩照至医保局审核、办证、缴费。

2.年审流程:

实行网上申报和年审服务,按规定完成年审后,参保单位带编制证(机关事业单位)和工资表、新参保人员一寸彩照至医保局审核、缴费。

3.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除困难和关破改企业外)必须按规定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三险”统一基数、统一登记,统一征缴,不接受选择性参保。

◆缴费。

以全年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费率6%,个人费率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下岗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规定缴费。

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3-5月份。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户籍信息、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2017年开始实施绑定银行账户自动扣缴服务,需提供农商银行卡(存折)复印件,签订三方协议。

三、工伤保险

以参保人员全年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行业风险程度,分0.2%-1.9%八个档次的费率缴费。

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为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四、生育保险

以参保人员全年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0.5%费率缴费。

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为单位全体在职职工。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农商银行活期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2.参保人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石城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委托代扣代缴申请表》选择缴费档次(当年缴费档次选定后不可更改),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重度残疾人还需要提供《残疾证》原件并复印。

3.参保流程

五、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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