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标语 防范传销 构建和谐校园,加强教育宣传

本站作者 2023-06-22 15:30:00

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标语

2020年“防范传销 构建和谐校园”

主题宣传活动网络宣传材料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传销的主要特征和主要表现形式不同,可以把传销区分为“拉人头”式、“收取入门费”式和“团队计酬”式传销;根据传销的发展演变和手段方法不同,可以把传销区分为传统传销也叫异地聚集型传销和网络传销也叫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

网络传销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传销方式,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网络传销通过特定网站网页(社交平台)发布传销信息,采用网银收等取入门费或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方式,打着消费返还、慈善捐赠、精准扶贫、创业创新、量子工程、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时髦又“泛政治化”的幌子行传销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目前网络传销主要有“纯网式”和“嫁接式”两大类型。

传统传销拉人布局过程:传销的本质是欺诈(致幻),传销的噱头是一夜暴富(画烧饼),传销的发展是不断变换噱头(必须),传销的主要特征是拉人头(人脉),传销的目的是牟取非法利益,根本特点是传而不销或者真传假销。传销拉人布局过程是:第一步,熟人邀约。第二步,游玩放松。第三步,亲情围猎。第四步,观念灌输。第五步,成功见证。第六步,交款上套。

“拉人头”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同时也具有收取“入门费”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

收取“入门费”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其突出的特征和主要表现是,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同时也具有“拉人头”的组织要件和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1040工程”传销是花样繁多的传销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传销组织往往打着“婚介交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支持”等旗号、以“互联网+”“区域链”等新名词为噱头,利用“股权投资”“集资融资”“私募基金”等形式,他们以一些高档住宅小区为据点开展传销活动,采取“一对一”“一对几”等方式进行“授课洗脑”,要求参与者交纳3800元(最低)至69800元或更多的“入门费”,宣称1-3年能赚1040万元,伺机敛财、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并牟取非法利益。

“嫁接式”网络传销,是近年刚出现的一种新型传销模式,传销分子将网络与传统手法嫁接在一起,既利用网络扩散,又落地推广,“网上”和“网下”双管齐下。在具体操作上,传销组织一方面用网络传播方式推销产品变相收取入门费,并发展下线牟利;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年龄大或文化程度低,不具备独立上网能力的发展对象,他们寻找到当地的骨干代理,再由这些骨干通过种种关系秘密接触上述人员,用拉家常的话语,在不知不觉中给这些人员“洗脑”,然后在电脑上帮助这些人进行网上登记和输入推介人基本资料,这样经过“网上”和“地下”相结合,既拓宽了面又照顾到“点”,涉众面极广。

微信传销就是指借助微信搞传销或变相传销活动,也就是利用微信借销售或推销商品名义,但主要不是为了卖商品,而是通过拉人入会,发展金字塔式下线,然后收取入会费、代理费并搞金字塔式奖励吸引更多下线加入的骗取钱财行为。微信传销主要采取分销模式依据下线销售业绩提成和以许诺高额收益等方式诱导用户滚动发展人员,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危害十分巨大。首先是给参与者造成财产的严重损失。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第二,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传销组织通过编造谎言,让不少急于求富的人萌生幻想,相信天上会掉馅饼,落入传销陷阱难以自拔。第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第四,冲击社会诚信伦理道德体系。传销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杀熟”,参与者为骗钱不惜将朋友,甚至父母、配偶、亲戚都拉入传销“泥潭”,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间的信任度严重下降,极大地破坏了社会诚信道德体系。

如果有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被骗往异地参与、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相关人员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搜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和该传销组织体系相关骨干人员以及传销组织领导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如果被骗参与传销的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应设法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以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账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护自身权益。

如果有人向你介绍“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求发展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参加,并许诺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公安机关110。

“防范传销,构建和谐校园”

网络宣传标语

1.防范传销,人人有责

2.远离传销,守护平安

3.拒绝传销,从我做起

4.夯实基础,筑牢防线

5.抵制传销,构建和谐

6.群防群控,管住源头

7.落实责任,齐抓共管

8.打击传销,清除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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