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标语婚姻不一定幸福单身也不一定不幸福
前几年,离婚证的封面由“绿色”改成了“红色”,似乎也想表达,离婚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最近的微博热搜,某地民政局的新标语“婚姻不一定幸福,单身也不一定不幸福,我们出生就是一个人,最后也不可能同时离去,爱情是精神的奢侈品,没有也行。”直击90后的婚恋观。
有人说,这是民政局鼓励大家单身吗?
其实不是的,我想民政局想传达给大家的意思是,结婚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福的,单身,有幸福的,也有不幸福的。
幸福不幸福,取决于自己有没有获得幸福的能力,结婚不结婚,取决于自己对婚姻的认识!认清自己的目标,想办法达到目标就好!
幸福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根据马斯洛的五个需求层次论来说,1、生理需求;2、安全需求;3、社交需求;4、尊重需求;5、自我实现需求;依次递增的顺序。
每个人成长环境不同,需求也千差万别,有人认为,只要能满足最原始最基本的需求,吃饱穿暖就很幸福,有人会认为我想有更多的朋友,朋友能给我带来快乐幸福感,也有人认为,我需要自我实现,为社会做出贡献,所以每个人感受也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人说单身好,我自己能赚钱养活自己,有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车子,闲暇时和朋友逛街聊天等,生活完全不会无聊。
有人说结婚好,单身的人就是一个浮萍,是漂浮不定的,人呐还是要有归属的,忙一天看到孩子老公就会觉得很幸福。各有各的好,谁也不用说服谁。
经常遇到很多咨询者问我,“瑜老师,我现在该不该离婚/结婚?”我想告诉大家,当你觉得跟TA在一起,比你一个人单身时更好,那你应该和TA结婚;当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时,让你感觉很痛苦,不如一个人单身时快乐,那你应该离婚。所有的决定都应该在深思熟虑下做出的,不是一时冲动。
也有人问:三十岁后婚姻是不是必需品?答案可以是,也可以不是。
是与不是,都要看你心吧!有些人没有婚姻,过得也很好,有些人,有了婚姻过得也是一塌糊涂。一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是知道自己要什么。三十岁而立,但是它并不是一个界线,也没有规定三十岁之后必须结婚。古人语“三十而立”,说的不是在而立之年结婚,而是让我们找到人生方向,知道自己要什么。
婚姻不一定幸福,单身也不一定不幸福。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我们应该敢于面对真实的自己,而不是“随大流儿”,别人都结婚了,自己也应该结婚了。
如果是为了结婚而结婚,那么,不幸婚姻的几率会更大的。感情是婚姻的基础,经营是婚姻幸福之道,两个人相互怜惜,爱护,才能相知相守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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