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访标语 《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标语
1.遵守法律、维护信访秩序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2.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3.整合资源、多措并举,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4.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同一信访事项,各级机关不予受理。
5.有理不能非法上访,无理更不能非法上访,非法上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6.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环境,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7.依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提出信访事项,依法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8.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9.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
10.依法有序反映利益诉求,依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提出信访事项。
11.依法上访,热情接待,违法上访,依法处理。
12.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13.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处理信访问题。
14.信访走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权益。
15.信访事项的提出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16.信访事项的办结时限一般为60日。
17.信访人走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18.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19.深入开展信访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20.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21.建立并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22.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信访工作。
23.加强信访工作,构建和谐社会。
24.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5.规范信访秩序,打击违法上访。
26.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建立高效有序的信访工作秩序。
27.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规范信访行为。
28.打击违法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29.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到有关机关设立和指定的接待场所。
30.《信访工作条例》是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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