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办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标语 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倡议书

本站作者 2024-02-09 21:55:00

深圳创办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标语

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倡议书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总工会

西乡街道广大职工朋友们:

当前,深圳正在全力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是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的荣誉称号,是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反映。全街道广大职工作为文明城市的受益者、实践者和参与者,有责任和义务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尽一份力。在此,我们谨向街道广大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倡导文明。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文明礼仪,践行文明习惯;遵守社会公德;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家庭美德;遵守个人品德。

二、积极行动,践行文明。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不违禁吸烟;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不毁坏公物;

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危险驾驶;不随意停放车辆;不铺张浪费;树立良好家风民风;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活动。

三、立足本职,塑造文明。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努力钻研业务知识;要勤劳刻苦,真抓实干;要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要创新技术,提升技能;要争创“宝安工匠”、“劳动模范”;要发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劳动精神。

文明从我做起,创文我作贡献。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用我们的勤劳和汗水、爱心和智慧,为深圳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和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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