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说的成语是什么 工作中的“离职、辞职、劝退、开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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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工作了很多年,还搞不清楚“离职”和“辞职”的区别,以为离职就是辞职,其实两者是有区别的,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常见的几种离职方式。
离职
顾名思义,“离职”就是离开了工作岗位,简单地说,就是不管是哪一种情况离开的公司,都可以称之为“离职”。也就是说,离职包括了:辞职、劝退、开除等所有离开公司的方式。
一般来说,离职包括两种情形:
1、主动离职,也就是员工自愿向公司提出的离职。
2、被动离职,员工自己不想离职,公司因某种原因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辞职
辞职,就是辞去职务,注意,这个辞去,是员工主动提出的,也就是说,我们经常说的辞职,只适用于自己主动提出的情形,如果是被公司劝退或者其他非主动离开的情形,就不能叫辞职,而应该说离职。
很多人都分不清辞职与离职的关系,有时候还会被搞懵了,一会说辞职,一会说离职,到底哪一种是正确的?
由此,我们就可以知道,辞职只是离职的情形之一,所以,如果你要辞职,你说“我要辞职或离职”都没有问题。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关注的是,不管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多少年,或者是否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只要是你主动提出的辞职,是没有任何补偿的。
劝退或辞退
劝退,是指劝告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劝退也是离职的一种。为什么会有劝退的说法呢?这其中主要有三种情形:
其一,员工的能力或业绩达不到公司的要求;
其二,员工与公司文化不相匹配,比如跟领导或同事矛盾较多或团队发生变化等。
其三,工作条件(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职位等)发生了变化,员工不能
接受的情况。
劝退有有偿劝退和无偿劝退两种,按照劳动法,如果要劝退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就是有偿劝退,一般以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未满半年补偿半个月,满半年未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
那为什么还有无偿劝退的情况呢?那是因为有些公司不舍得支付补偿金,使用打压的方式,迫使员工主动辞职。
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在没有拿到补偿金之前,必须拿到加盖公司公章的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文件,不要接受口头协议,留有公司辞退你的相关材料,以便公司耍赖不给你补偿金时,这些材料就是劳动仲裁最有利的证据。
2、代通知金,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用人单位跟你协商后就让你离开,那么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开除
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开除,也是离职的一种,与辞职一样,开除也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员工犯错,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比如打架斗殴、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等)。
一般来说,每家公司都有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了员工在哪些情形之下(必须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符合开除的条件,只要员工违反了这些规定,用人单位是可以依照规定开除员工的。
合同到期
每一个员工入职新单位后,都会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原先的待遇续签合同,否则员工有权不接受续签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三种情形:
第一,员工自己不想续签,这种类似于辞职,只是刚好合同到期,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第二,用人单位提供的新合同条件低于原合同,员工不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第三,用人单位不想跟员工续签合同,同第二条,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如无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所以,我们就知道了,为什么你去面试的时候,面试官会问“你的离职原因是什么?”,而不是问“你的辞职原因是什么?”因为离职包含了所有离开公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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