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热炉法则举实际例子 热炉法则的应用

本站作者 2024-01-07 08:01:00

用热炉法则举实际例子

热炉法则:又称惩处法则,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

热炉法则这个源自西方管理学家提出的惩罚原则,它的实际指导意义在于有人在工作中违反了规章制度,就象去碰触一个烧红的火炉,一定要让他受到“烫”的处罚。与奖赏之类的正面强化手段相反,而惩罚之类则属于反面强化手段,“热炉法则”指导我们“三性”,即即刻性、预先示警性、彻底贯穿性。我们需要应用这三个特性来完善对管理制度。

即刻性:当某人要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烫,火炉对人,不分贵贱亲疏,我们的管理制度也应如此,不分职务高低,适用于任何人,一律平等;还有,违反制度的行为与处罚之间间隔时间过长,就不能收到好的罚戒、教育作用,因此,执行制度一定要坚决果断。

预先示警性:火炉摆在那里,要让大家知道碰触则会被烫,这就需要我们的管理有一个健全的长效机制,只有立足于正反两面的引导,使人自觉地去行动,管理机制才能发挥其优越性。

彻底贯穿性:火炉对人绝对“说到做到”,不是吓唬人的。执行和落实惩罚制度虽然会使人痛苦一时,但绝对必要,如果我们在执行赏罚时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就会使制度成为摆设,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热炉法则”阐述罚款制度的四大惩处原则:

1、警告性原则:热炉外观火红,不用手去摸,也可知道炉子是热得足以灼伤人的。为让员工趋利避害,企业的领导者就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宣传,以警告或劝戒员工不要触犯规章制度,说明罚款的种类和额度。如果有企业平常把规章制度藏在抽屉里,谁都不知道里面规定了啥内容,等到员工违规后,才拿出来作为罚款的依据。这样做,显然不能服众。

2、验证性原则:用手触摸热炉,毫无疑问地会被烈焰灼伤。谁若明知企业有相关规定,还要以身试“法”、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要对其进行惩处,以明纪律、以儆效尤。

3、即时性原则: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4、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管理者应该是罚款制度最直接的体现者,对自己倡导的制度更应该身体力行。如果“刑不上大夫”,那么罚款制度有不如无,甚至比没有更糟糕。

此外,企业在制订罚款制度时,还必须遵守合理、合情的原则。比如说,员工在厂区内违规吸游烟,你即使罚他一百、二百元谁都没有话说,但如果提出罚款一万元,那简直就是暴政啦。在这方面,我国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对员工的罚款金额,不得超过职工工资的20%.

机制的创新和进步也很重要。企业一方面要鼓励员工行使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合理化建议等形式通过正常渠道对罚款制度进行完善,积极寻找更多替代罚款的其他办法;另一方面,更要大力激励员工,包括加大奖励额度和范围,有了罚也要有奖,形成“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激励型管理机制。只有当员工们理解、认同了企业的罚款制度后,才会少了因为“要罚我”而萌生的反感,多了“我认罚”的坦然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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