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资源的说说(“浪费公共资源”这种说法的漏洞在哪里)
这不是我专业领域的内容,但是我也觉得这个说法是有漏洞的,尤其遇到那种自杀或旅行失踪后,相关组织进行搜救救援,有很多网友会评价“浪费公共资源”,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首先先看“公共资源”的百科内容:
公共资源(common resource)是指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
在经济学上,所谓“公共资源”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自然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企业组织所拥有。二是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公共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
再看下“浪费”的百科内容:
浪费,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不合理使用的一种行为和现象。多表示由于管理和配置的失误,导致消耗的资源超出了完成某项活动本身所需要资源的数量。
从前者可知,首先,一些救援活动按理应该不属于“公共资源”;其次,这些资源应该也是可以由社会成员自由利用的,且也不具有“排他性”。救援机构面临的基本都是这类需求,且一般应该没有供不应求的情况。
从后者可知,对于自杀或失踪的救援,应该不属于不合理使用或超出所需资源,那是条生命,而救援者通常消耗的是精力,当然,也有消耗掉生命的,但这不是任何人故意为之,而通常是意外。如果一定要将这些归为“由于配置失误”“消耗资源超出所需资源”“浪费”,那应该不是自杀者或失踪者的问题,他们是被动使用者,救援者才是动作的主动方。
(*在这里不是说责备这些救援者“浪费资源”,他们是工作职责或良心使然,是非常尽责或正直的。这里只是为了用逻辑表明“浪费”一词来得毫无根据)
多的不想多说,已经在其他回答中提过。我对这个说法意见非常大,它无论从情感上还是从逻辑上说都狗屁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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