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小三的句子(小三的定义及类型)

本站作者 2023-04-23 12:31:00

评价小三的句子

小三的定义及类型(一个社会学角度的思考草稿)

元 尚

尽管小三现象,一直是人们的热门话题,本来无意关注它,在网上里遇上这样的文字,跟着评论过两次,才发现这个概念,人们用的很混乱,属于那种不追问,还清楚,一问反而不明白的那种。

有朋友认为“小三”这个词,是个中性词,现在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它已经不是一个中性词了。当然如果用这个词来做研究,那么就要有更为严格的限定,才能使其成为中性词。关于“小三”,我在网上做了搜索,论述比较全面的资料要数百度百科“小三”词条。

“小三,是通过互联网流行起来的一个词,是对‘第三者’的贬称(笺注:绝对是个贬义词。)。第三者中国法律上含义是置传统婚姻家庭观念于不顾,凭自己个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的人;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详细资料可以参看

从这些定义上看,小三的本质就是已有婚姻中加入了一个第三方,并有一定的亲密关系行为(笺注:我把这个描述称为中性说明)。这既符合一般人的观察事实,也比较能够涵盖此类现象的不同表现。本文就是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对小三现象进行了分类。

眼下的小三大体上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第三者介入,廖永南对于第三者的定义,就属于这种类型。但由于其定义过于狭窄,一些小三并不一定就是故意要取代他人已有婚姻,但是由于错误的爱情观念,使其不自觉的走向了谋求婚姻关系,谋求婚姻身份的目标,继而与他人现有合法婚姻发生冲突,造成他人婚姻生活的痛苦,或致使其走向解体。

其形式可以同居为标志,我把这种类型的小三称之为“婚外婚”,当然是不合法的那个“婚"。

第二种类属于上述定义中没有涉及的情况,也是目前很多研究者很少触及的情况,众多研究都注意到小三绝大多数都是因情而起,本人大致也同意这样的观点,分歧在于人们没有分辨因情的这个情,对于小三来说,意味着什么。如果意味着走向婚姻,它就挑战了他人已有合法婚姻,这就属于第一种类型。

抛开其他原因不论,产生这一类型的根本原因,在于近代以来形成的爱情婚姻一体化的观念。即爱情是走向婚姻的一个过渡过程。很多人,情开始了,挑战他人婚姻的历程也就开始了。在今天是不是所有的人的观念都是这样的哪。

从有爱情不一定要有婚姻的现实看,爱情与婚姻不是一回事,从人类历史上看,爱情先于婚姻岂止一两万年,爱情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关键是人们能不能认识它。仅以保持爱情关系为目的的小三,可以用一个现成的词称之为“婚外情”。尽管婚外情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但有一个东西是不能变的,那就是这种爱情关系,不能产生固定-长时同居生活方式,不能通往婚姻之路,这是和第一种类型相区别的本质特征。

婚外情在小三现象中,应该也不会是少数,只是因为少有人知,不易被人观察,而被研究者所忽略罢了。例子应该不少,具体不再说了。

第三种类型在前述资料中已被提及,但很少人论述,以前人们把这种类型仅仅列入小三之中,因为这种情况在所有类型中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所以被研究者们忽略了其为一种独立类型。传统上把与婚姻以外的性关系称之为“通奸”。这种类型是否可以划入小三的范畴,因为其中涉及的情况不是单一的,所以暂时放在这个范畴下面,作为一个子类型。

关于小三:我的定义是:与一个已婚者发生类似于亲密关系的生活方式,并因这种生活方式而与已婚者的婚姻形式,以及婚姻中人发生冲突,我把这类现象统称作小三现象,把其中的那个婚外亲密关系第三人称之为小三。它包含了这样几个内容,1,有或类似于亲密关系的形式,2,据1可知,非一般朋友关系。3,可能会有后代。4,有财产上的纠纷。等等。

现在人们的观念是沿袭下来的,即总是把感情生活混同于一起过日子,结果就弄出很多冲突。对于那些纯粹的感情寄托,而没有出现亲密关系者,应视之为一种另外的生活方式。它类似于一个人把自己困在感情的牢笼中,过着煎熬般的日子。纯粹的感情生活,就是纯粹的煎熬。在其中的人,建议不称之为小三。浅见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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