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节奏感的句子 文字的节奏感是怎样的一个东西呢

本站作者 2023-12-05 04:27:00

带有节奏感的句子

从题主的描述来看,应当问的是细节层面,所以关于叙事学意义上“节奏感”(如

@羊Vv

提到的)就暂且放下不提,在这里只提微观层面的“文字的节奏感”

什么是节奏?

就是一定的语言单位有规律或无规律的阶段性变化。这种变化产生的美感,便可称之为节奏感。

节奏感由什么决定?

1.句。2.短语。3.词。4.语素(中文的语法较为自由,所以短语和词语的界限不明晰,这里不作细致区分)

1.先从句子开始说起。

一般来说,长句深沉严肃,短句热烈奔放。长句表意严密,短句表意灵活。(这里的长短句仅针对汉语,不引入西方的复句和单句等概念,请不要混淆)

所以你们看到,在论文中一般多使用长句,而口语中多使用短句。

这是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稿,前三段以追溯陈述黑人历史以及生存现状为主,所以多用长句,显得客观冷静,从节奏上来讲,十分克制。

今天,我高兴地同大家一起参加这次将成为我国历史上为争取自由而举行的最伟大的示威集会。

100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今天我们就站在他象征性的身影下--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这项重要法令的颁布,对于千百万灼烤于非正义残焰中的黑奴,犹如带来希望之光的硕大灯塔,恰似结束漫漫长夜禁锢的欢畅黎明。

然而100年后的今天,我们必须正视黑人还没有得到自由这一悲惨的事实。100年后的今天,在种族隔离的镣铐和种族歧视的枷锁下,黑人的生活备受压榨。100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生活在物质充裕的海洋中一个穷困的孤岛上。100年后的今天,黑人仍然蜷缩在美国社会的角落里,并且意识到自己是故土家园中的流亡者。

I am happy to join with you today in what will go down in history as the greatest demonstration for freedom in the history of our nation.

Five score years ago, a great American, in whose symbolic shadow we stand today, signed 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This momentous decree came as a great beacon light of hope to millions of Negro slaves who had been seared in the flames of withering injustice. It came as a joyous daybreak to end the long night of bad captivity.

But one hundred years later, the Negro still is not free. One hundred years later, the life of the Negro is still sadly crippled by the manacles of segregation and the chains of discrimination. One hundred years later, the Negro lives on a lonely island of poverty in the midst of a vast ocean of material prosperity. One hundred years later, the Negro is still languished in the corners of American society and finds himself an exile in his own land. And so we've come here today to dramatize a shameful condition.

再看中间三段

我并非没有注意到,参加今天集会的人中,有些受尽苦难和折磨,有些刚刚走出窄小的牢房,有些由于寻求自由,曾在居住地惨遭疯狂迫害的打击,并在警察暴行的旋风中摇摇欲坠。你们是人为痛苦的长期受难者。坚持下去吧,要坚决相信,忍受不应得的痛苦是一种赎罪。

让我们回到密西西比去,回到亚拉巴马去,回到南卡罗来纳去,回到佐治亚去,回到路易斯安那去,回到我们北方城市中的贫民区和少数民族居住区去,要心中有数,这种状况是能够也必将改变的。

我们不要陷入绝望而不可自拔。朋友们,今天我对你们说,在此时此刻,我们虽然遭受种种困难和挫折,我仍然有一个梦想,这个梦想深深扎根于美国的梦想之中。

I am not unmindful that some of you have come here out of great trials and tribulations. Some of you have come fresh from narrow jail cells. And some of you have come from areas where your quest -- quest for freedom left you battered by the storms of persecution and staggered by the winds of police brutality. You have been the veterans of creative suffering. Continue to work with the faith that unearned suffering is redemptive. Go back to Mississippi, go back to Alabama, go back to South Carolina, go back to Georgia, go back to Louisiana, go back to the slums and ghettos of our northern cities, knowing that somehow this situation can and will be changed.

Let us not wallow in the valley of despair, I say to you today, my friends.

And so even though we face the difficulties of today and tomorrow, I still have a dream. It is a dream deeply rooted in the American dream.

句子变短了,情绪变得激动了,节奏也越来越紧张了。

这三段下面跟着就是以“I have a dream”开头的一大段排比,演讲情绪达到高潮,文章的节奏也变得越来越快。节奏的渐快是要前奏的,前奏就是句子长短的变化。

根据不同的语体和表达的意图与需要,有目的地选用长句或短句,或者长短句交错,能够增强文章的节奏感。

除了上面所说的,还有一种使节奏突变的方法。比如在散句中突然加入一组骈句,或者在一组对仗工整的句子中,突然插入一个散句。

前者的例子是有很多,比如《西游记》第22回:

那怪一个旋风,奔上岸来,径抢唐僧,慌得行者把师父抱住,急登高岸,回身走脱。那八戒放下担子,掣出铁钯,望妖精便筑,那怪使宝杖架住。他两个在流沙河岸,各逞英雄。这一场好斗。

九齿钯,降妖杖,二人相敌河岸上。这个是总督大天蓬,那个是谪下卷帘将。昔年曾会在灵霄,今日争持赌猛壮。这一个钯去探爪龙,那一个杖架磨牙象。伸开大四平,钻入迎风戗。这个没头没脸抓,那个无乱无空放。一个是久占流沙界吃人精,一个是秉教迦持修行将。

再以李白《将进酒》举例,结合上述所有方法: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何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这四句均是短句,不仅与前后长句交错,而且也打乱了原先工整的结构,使之节奏产生突变,好似酒宴骤然进入高潮,而诗人正在击节高歌。

紧接着,又是一句“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瞬间舒缓下来,后面的诗句就像是诗人醉酒过后在与人吐露心事。通过骤起骤歇的节奏变化,狂放而又悲郁的诗情跃然纸上,这就是节奏的妙用。

2.短语

讲完了句子,再来说一下短语,

短语就是介于词和句之间的语法单位。

在中文中,短语与词语的界限不是很明晰,很容易弄混淆。比如白菜与白纸,前者是词,后者是短语,为什么呢?因为白菜的词义有整体性,不是单纯的“白+菜”,而白纸的词义是有“白+纸”共同组成的,所以白纸是短语。(如果真要细分的话,很难说清楚,这里就简单讲一下)

那么短语对于文字的节奏有哪些意义呢?

短语根据结构类型可分为主谓短语、动宾短语、偏正短语、介宾短语等。

有时候同样一个句子,采用不同结构的短语,虽然意义相差不大,但是“节奏感”却各不相同。

以郭小川《甘蔗林-青纱帐》为例:

哦,我的青春、我的信念、我的梦想……

无不在北方的青纱帐里染上战斗的火光!

哦,我的战友、我的亲人、我的兄长……

无不在北方的青纱帐里浴过壮丽的朝阳!

这四行诗的短语结构分别为:偏正+偏正+偏正/动宾/偏正+偏正+偏正/动宾,结构是完全对称的,因此读起来节奏感十分强烈。

这种结构出现在诗歌中出现得较多(近体诗>古诗>现代格律诗>现代自由诗)

小说中出现得同样不少。

比如《洛丽塔》:

洛丽塔,我得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

这里连用四个偏正短语(XX的XX),节奏感自然而然就出来了(阅读英文原版效果更佳)

3.词

词是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因而,单独来看,并不能显示出其与节奏的关系。

需要将其放在句中结合前后文来看。

先说实词,而所有种类的实词中,关于形容词的争议最大

知乎上流行这样一种观点:“要返璞归真,要尽可能地具体,少用修饰语。”

这种说法对不对呢?我举几个例子。

《恋爱的犀牛》:

你是不同的,唯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我的明明,我怎么样才能让你明白?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

“不同”、“柔软”、“干净”、“温暖”、“冰冷”,按许多大神的说法,都是“大词”,要尽量少用,可这里用得好不好呢?说不好的你可以试着换一个“具体”一点的词语来替代,或者直接删去,看能不能达到同样甚至更好的效果。

写文章没有那么多规矩。华丽与朴实,并无高下之分。甚至包括答案中提到的节奏感,也并不是一部好作品的必要条件。

可以看到,上面例子中的形容词用得很多很密,通过形容词(动词)的连用,可以增强文章的节奏感。有时候故意让文字变得臃肿、絮叨,在表意上也能够达到的效果。

因为实词一般不影响句子结构,所以这里着重说下虚词。

虚词用得不好,很影响文字的节奏感。

所以有许多写作者为此而烦恼,

如何去掉写作中的虚词?

以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为例。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们加上两个虚词“如果”试试,再来看看效果。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如果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如果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虽然不影响语义和表达效果,但是从结构上来说,原有的节奏却被破坏了。因为虚词在很多时候,并无实在意义,和标点一样,承担了分节符的作用。

本来一气呵成的一个段落,强行塞个虚词进去,就讲原有的节奏破坏掉了,用玄奥一点的话来说,就是把文章的“气”给吹散了。

而且原文是没有“如果”的,缺少了明确的前提条件,读者读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遐想,“是不是真的娶了?娶了会怎样?”而加上“如果”这一假设连词,就会从一开始戳破读者的联想:“不,接下来说的都是假的,只是一种假设。”

但是,虚词也不是能省则省,因为虚词同样具有调整节奏,平衡音节的作用。

比如《离骚》

屯余车其千乘兮,齐玉轪而并驰。

驾八龙之婉婉兮,载云旗之委蛇。

这里的“之”字就是为了补足音节,因为要与前文对应。

而“兮”字的取舍,在这里又涉及到语言艺术节奏单元的概念了。

试着带上“兮”字读一遍《离骚》,再去掉“兮”字读一遍,就会发现这个“兮”字对于调整文章节奏的巨大帮助。

若没有兮字,读的时候会很急促。而加上“兮”字,朗读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拖长发音。

再谈谈“因为...所以...”、“虽然....但是...”等可以组合使用的关联词。

在写作中,绝大多数情况下不要两个并用,比如“因为天冷,所以我不打算出去了”,这一句中,两个关联词并用会显得文章十分僵化呆板,像小学生作文。

4.语素

语素是最小的语言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和“字”的意思相同,但是不完全等同。

语素组合在一起,构成词语(有的语素也可单独构成词),词语又可连成句。所以语素的组合对于节奏感的把握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人呐就都不知道,自己就不可以预料。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

“人们呐就都不知道,自己就不可以预料。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

这两个句子的意思是一样的,首句的“人”与“人们”也是可以互相替换的,主语“人”、“人们”都是词,但在前者中,“人”既是语素又是词,而后者,“人”只是一个语素。

这是因为“人”是一个单音节语素,既能单独成词,又能组合成词。

而许多语素都是双音节甚至是多音节语素,单独分开来没有与该语素有关的意义。

比如“尴“和“尬”都是粘着语素,单独拎出来是没有意义的,只有组合成“尴尬”才有意义(“尬聊”是个新词,不在讨论范围内)

而语素的多样化组合会有助于形成节奏感。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比如王小波在《我的师承》中提到普希金《青铜骑士》的两种译法。

正面例子: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我爱你严肃整齐的面容,

负面例子:

我爱你彼得的营造

我爱你庄严的外貌

负面例子的问题就有很多,除了强行押韵以外,就是语素缺乏变化。

“彼得”、“营造”、“庄严”、“外貌”都是双音节语素,连续使用会使得文字显得僵化死板。

为什么有的人用形容词读起来流利自然,而有的人用形容词就显得臃肿做作,语素的原因很重要。

此外,还有一些技巧,比如同一个意思,使用问句、感叹句与陈述句来表达,句子节奏会完全不一样。还有叹词的使用等等......这些太依赖语感了,讲出来很难。我也力有不逮,就不多说了。

ps:

1.本答案的节奏感很差。

2.节奏感对于小说来说不是必须。尤其是很多后现代作品,对这些传统的美学概念弃之不用。

3.文无定法,以上所说,只是希望能给大家启发。

4.还有很多没说到,比如通过修辞格的运用来加强节奏等等,因为实在是写不完,后续整理出来了,我会再补上。

5.因为语音的流变,平仄在现代汉语中的影响越来越小了,因而并不是文字节奏的核心。

6.谢谢阅读,点赞随意。答案若有不足,请在评论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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