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讲究的句子英语 外国人日常说英语的时候会严格按照语法的吗
外国人的水平层次不齐,但至少外国的很多语法书的编排是非常有逻辑的。通常按照词性,句子结构,标点符号这样的顺序讲下来,井井有条。
但很多中国学生无法直接使用这些教材,比如 attributive,predicative,coordinate conjunctions,subordinate conjunctions 等等概念就已经要让人头皮发麻了。
如果让熟悉这套体系,但缺乏语言斡旋能力 mediation skills 的外教来对着一帮听不懂任何概念的学生上语法课,效果可想而知。
千万不要过于害怕语法错误,也千万不要以为外国人从不犯语法错误。
事实上,歪果仁在词形变化(inflection)上犯的错误可能要远远超过你的预期。我们可以来看看《神探夏洛克》里这样一个桥段:
She always getting at me,saying I weren’t a real man.
她总是数落我,说我不系真男人。
Wasn’t a real man.
不“是”真男人
What?
什么?
It’s not“weren’t”,It’s “Wasn’t”.
语法错了,是“是”,不是“系”。
Without you...
要是你不肯帮我
I’ll get hung for this.
我就得被脚死了。
这里普及一个小知识,就是hang这个词作‘悬挂’讲的时候,其过去分词形式只可以为hung,作‘绞死、吊死’讲的时候,其过去分词形式就要用hanged了。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这位仁兄作为一个native还要在语法上犯错层出不穷呢?
这就要从英语的语言环境讲起了。
喜欢听美国黑人rap的同学可能深有体会:rap中总有些不符合我们平时所学语法的歌词。
拿50 cent,Eminem的‘You Don’t Know’和热狗的《差不多先生》Remix版来说,歌词中就经常出现be动词的不规则(nonstandard)使用:
I ain’t shoulda' leanin',
I ain’t snapping
这里的ain’t不仅可以作为am not的缩写,在African-American English中还可以作为did not的缩略形式。
这就和我们从小到大学的语法不一样了。不是只有I’m not这样的缩略形式吗,为什么am not也可以进行缩略呢?事实上,ain’t是一种不规则的缩略形式,一般不出现在正式文体中。此外,ain’t还可以是are not, is not, has not, and have not的缩略形式。
那么,为什么native们会用一个ain’t来替代其他所有的变体呢?
答案显而易见,基本不会有人天生喜欢在日常的交流中费时费力地进行时态,人称和单复数的分辨。日常交流中,用一个ain’t即能表达的语义,为什么还要另外分情况表述呢?
这体现的是语言使用的经济原则(the Principle of Economy),即人们在交际过程中,往往偏向于用最小消耗达到最大交际效果。
所以,只有你觉得am is are was were选来选去很麻烦吗?事实上,很多native speakers也是一样一样的。
所以渐渐地,当was和were与否定词not搭配时,出现了一种不规则用法(nonstandard was and were)。
有很多native speakers为了方便,只把was用在肯定句中,只把were用在否定句中,结果是was出现的句子一定是肯定句,比如下面这两个句子:
Was you with her?(肯定句)
Weren’t he there?(否定句)
这种用法显然是不符合标准语法规范的,可是却被native speaker们大面积地使用。
然而,当natives去参加面试,或是写信的时候,就会刻意避免这种nonstandard的表达。
因为nonstandard的语言虽然解放了我们的大脑,方便了我们的使用,却是在英语社会中不受待见的。
尤其是刚刚提到过的ain’t这个词,往往会和低社会阶层和低教育程度的使用者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语法的培养需要经过系统的训练。
所以,一个受过正统教育的老外在听完‘was you with her’这样的句子后,即使意思完全懂,心中也会有着一个大写的别扭。具体有多别扭,读者可以从刚刚夏洛克无言的叹息和斜目中慢慢感受。
每种语言对语法的依赖程度不一样
拿汉语和英语的两个句子来说:
中文:我们生而为人。
英文:We were born as men.
这句话的英语真的和以上中文意思一致吗?
即使你不是语言学专家,也可以翻开‘生而为人’这个词的网页,从中查到各种词条,比如‘生而为人,一生疼痛’‘生而为人,每一天都是修行’‘生而为人,请你善良’。这里不是要跟大家讲人生哲学,而是想让大家感受一下,‘生而为人’这个词里的‘生’到底是被生下来这个动作,还是一个持续的生的状态。
很显然,为人,是一个持续的状态。然而,英文中born强调的并非状态,而是生产这个动作。所以,如果‘我们生而为人’的英语用‘We are born as a humans.’来表达,并不能最好地保持中英语义的一致性。
可是,如果你能巧妙地借助于时态的变换,这个问题就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中文:我们生而为人。
英文:We are and will always be men.
感受一下时态的力量?
语法对于英语的重要性,总是被我们这些non-natives所忽略。我们总是在说中西方文化上的差异,事实上,文化的差异不仅仅体现在你吃包子我吃汉堡上。
作为汉语native speakers,我们能够理解‘生而为人’这个概念,不仅仅是因为我们能够从这个词的表面意思得到信息,更是因为我们知道‘生’这个词可以表示动作也可以表示状态,而具体该选取哪一种意思,我们还可以通过具体的语境加以判断分析。
然而,英语的表达重在简明生动,不推崇过多的语境推敲,再加上born这个词并不能表示一个持续的状态,那么表达的重任便只好放在了语法的肩上,也就是上句中的be动词的变形。
通俗点儿来想,我说说中文时也会出现错误表达,但是因为母语的关系,即便句子听起来不太准确,但还是照样听得懂。
所以外国人的英语不会按照非常严格的语法,至少在口语这部分是这样的。
@米拉外教 真人外教一对一,体验一次,爱上说英语!
加入英语口语圈,和大家一起进化口语能力: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本站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