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申请 《电子签名法》实施16周年

本站作者 2023-05-30 12:31:00

电子签名申请

截止今年4月,《电子签名法》已经正式实施16周年,《电子签名法》首次明确“可靠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明确电子认证的市场准入制度,为电子签名的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及其他领域中的应用提供法律依据,极大地改善了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环境。

我国各部委、国家机关、各省市地方政府纷纷响应电子签名法,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电子签名法的实施落地和普及应用提供有力支持。疫情期间,远程办公和无接触电子签约的需求爆发式增长,本文重点梳理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各省市地方政府为推动电子签名应用而出台的相关法律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降低各领域对电子签名应用的顾虑,为各领域用户启用电子签名提供决策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

《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电子签名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条款,为房地产交易中应用电子合同、电子签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正式对《电子签名法》做出修改,放宽电子签名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2019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是我国密码领域第一部法律。其中第二十九条明确“国家密码管理部门对采用商用密码技术从事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进行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政务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管理。”

《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

2020年3月6日,国内首个安全电子签章技术国家标准——GB/T 38540-2020《信息安全技术 安全电子签章密码技术规范》正式发布,填补了我国在电子签章网络安全国家标准方面的空白。

各级国家机关相关政策文件

国务院

2018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系统,应用基于商用密码的数字签名等技术。

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中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要求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逐步实现全国互认,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担保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提出优化服务体系,加快电子印章推广应用。

商务部

2011年4月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依照《电子签名法》的规定订立电子合同。

2013年12月1日,商务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正式实施,明确“电子合同必须附加合同签署各方的电子签名后依法具有与纸质书面合同相同的效力。”

人社局

2015年,人社局办公厅发布“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通知”,明确提出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油印印章,加快推广电子印章使用。

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

住建部

2020年3月26日,住建部发布的《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明确“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海关总署

2018年,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或者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2019年6月,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中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印章等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功能上线后,借助数字加密技术,实现全程电子化留痕和监管。2019年7月,重庆海关上线电子印章。2019年7月,厦门海关上线电子印章。

国家移民管理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自2019年12月31日起开通华侨护照查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华侨个人经上述途径所获得的查询结果电子文件已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与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华侨可将电子文件向有关办事服务机构出示或提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对行政许可程序做出暂行规定,提出“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与纸质材料、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规定自3月3日起,将直接颁发电子专利证书。

交通运输部

2019年6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提出加盖电子印章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凭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予以采信,肯定电子印章在全国业务中的法律有效性。

2019年7月,《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文件》中,其中将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二款修改为:“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意味着电子签章在物流运输行业将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可和使用。

2019年8月,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电子化,并肯定加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电子印章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动电子印章便民服务。

公安部

2018年11月,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中,新增“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技术制作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

2019年3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划,加快推进部级电子印章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动省级电子印章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项公安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6个城市,自2020年3月1日起试点推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电子化。

工信部

2009年颁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对电子签名认证服务做出详细规定,提升电子签名安全性。

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重庆市地税局建设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系统,开出全市首张带有电子印章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部、人社局,发布《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的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

教育部

2019年8月29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对“互联网+留学服务平台”进行介绍,平台通过电子印章实现留学生材料网上提交,简化留学生就业落户业务办理程序。

2020年3月4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网上面试、网上签约。

银监会

2016年8月份,银监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发改委

2016年5月,发改委《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建设电子商务印章公共服务平台,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等服务,形成电子商务共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统计局

2017年12月,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记者问答会上,国家统计局提出要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实现网上填报与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升普查信息质量。

司法部

2019年4月26日,司法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记者问答会上,再次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有效性做出肯定解读。

2020年3月27日,司法部党组发布《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表示要深入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能力。

财政部

2019年4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提到优化营商环境时指出“明确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这也可以大大节约企业办事的成本,很多东西可以在网上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我国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对可信时间戳及区块链等固证存证手段进行法律确认,意味着电子固证存证技术在司法层面的应用迎来重要突破。

2018年9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继2017年8月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后,我国在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增设两家互联网法院。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补充完善了电子数据范围的规定,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国家旅游局

2017年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部分省市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提出要加快构建“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管理功能”。

各省市地方政府推进电子签名

北京市

2020年2月26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草案中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上海市

2019年4月,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引入电子签章应用。

2020年3月17日,崇明海事局出具首张远程电子签名监督报告,采用电子合同平台进行监督报告电子签名,进一步加强了远程监管模式的智慧化、规范化、专业化。

2020年2月12日,上海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总体目标为构建全市统一的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为每户新设企业免费同步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2020年2月24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实施全程网办相关事宜的公告》,围绕疫情防控要求,提出本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采取完成网上办理、加盖电子签章。

广东省

2020年2月14日,广东省发布《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全面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在网上办事中的应用。

浙江省

2017年1月,浙江省发布《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文件管理暂行办法》,确定行政机关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结归档的加盖可靠电子印章的文书类、证照类等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甘肃省

2019年5月,甘肃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完善电子印章系统。

四川省

2019年6月,四川开展“一网通办”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电子印章制作使用。

江苏省

2019年11月27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增列立法促政务服务便利化,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当为行政机关和申请人提供统一的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服务。

江西省

2019年12月,江西省税务局精准施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征管资料电子化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逐步取消网上办税纳税人纸质资料、纸质资料复印件留存。

新疆自治区

2019年5月,克拉玛依试行个体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全程电子化平台并使用电子签章完成材料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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