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诗人苏舜钦 苏舜钦:因卖废品而丢官的宋代诗人
苏舜钦是北宋诗人,深受欧阳修赏识。他与另一诗人梅尧臣合称“苏梅”,被人称为宋诗之祖——虽有过誉之嫌,却也并非无据。
文学史提到苏舜钦的诗,常举《庆州败》《吴越大旱》等感慨时政、关心民瘼的作品。我却更喜欢他的写景小诗,像这两首:
春阴垂野草青青,时有幽花一树明。晚泊孤舟古祠下,满川风雨看潮生。(《淮中晚泊犊头》)
别院深深夏簟清,石榴开遍透帘明。树荫满地日当午,梦觉流莺时一声。(《夏日》)
都是活色生香的图画,意境不在唐人绝句之下。
凭借自己的才华,又生在崇尚文化的时代,苏舜钦不愁没官做。他早先因父荫补太庙斋郎;中进士后,当过两任县令。庆历新政时,副相范仲淹赏识他的才华,提拔他监进奏院——那是负责转达各州与朝廷间奏牍、公文的衙门,责任不能说不重,前途自然是一派光明。然而后来发生的事却令人始料不及。
原来,京师百司衙门每逢春秋赛神之日,都要组织本单位干部(吏史)欢聚一堂,召优侑酒,共乐一日。至于酒资,按不成文的规定,是从各司库房中搜罗一点“剩余物资”卖掉;不够的,与会者再凑些“份子”。
这年秋赛宴饮,苏舜钦打算多请几位馆阁好友,因此除了命人卖掉一批库房的“),又让众人或多或少凑一点,自己则独掏十贯——这在当时不是个小的数目。
与众人喝了一气酒,苏舜钦打发了本司的下属及侑酒优伶,独留下几位馆阁好友,又召来几名营妓,关起门来重整酒席、开怀畅饮,喝了个一醉方休!——事前有个半熟脸儿的朋友也提出凑份子参会,被苏舜钦拒绝了,大概还说了两句不好听的话。此人怀恨在心,于是四处散布消息,说苏舜钦监守自盗、贪污公款、多吃多占!
当时朝臣分为两派,于是便有对立面的御史上书弹劾。上头派人严查,事实俱在,苏舜钦落了个“监主自盗”的罪名,最终丢了差使,“削籍为民”。同席畅饮的朋友也都跟着吃了“瓜络儿”。
编史书的人一再说这是一起冤案,深层诱因是苏舜钦支持范仲淹搞改革,遭守旧派忌恨,故意找碴儿、小题大做。——苏舜钦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写了封长信给欧阳修,喊冤之余还大发牢骚,说此前有几位朝官贪污国帑,在范仲淹的干预下未受严惩,言外还有些怪罪范仲淹的意思。
然而欧阳修读罢此信,也只能连批两遍“
子美可哀,吾恨不能为之言”!(子美是苏舜钦的表字)——你毕竟有小辫子抓在人家手里,让我怎么替你说话?
我读史至此,废书而叹曰:这个号称GDP在当时地球上名列前茅的大宋朝,也太小家子气了。放在今天,这还算事儿吗?这是板上钉钉的“三公”消费,一张支票即可解决问题!然而那个时代虽然号称是“吃人的封建社会”,但在“吃酒”这样的小事上却不能随便。逼得官员们只好在本单位的库房里踅(读学)摸点废品,担着贪污罪名换酒解谗,这也太寒酸了,就不怕四夷笑话吗?
再者,苏舜钦身为进奏院长官,少说也是个司局级,请客还要自掏腰包,竟没有几个机灵的下属趁机大献殷勤,颇为奇怪!同进奏院打交道的各州住京官员,也一个个闭目塞听、信息不灵,如同呆子:你们即便不能主动前来买单,至少也可运两车地方好酒请京官品尝!——这都是什么办事水平?放到今天,一律下岗!
朝廷上的大臣,对立面的也就罢了,同一营垒的大佬们居然也不加回护,任凭“冤案”发生。——不是说封建上层人物最善玩弄权术吗?压下这样一件芝麻粒大的事,又有何难?莫非地主阶级的头面人物也爱惜羽毛、顾及史册、不愿把自己的清名跟这样的事搅和在一起吗?
苏舜钦获罪罢官后,闲居苏州,终日悒悒。后来在城外买了一处前朝贵族的废园,临水建起一座亭子,取名“沧浪”,还写了那篇有名的《沧浪亭记》。
苏舜钦在《记》中感慨说:世上之事“惟仕宦溺人为至深”(只有做官是让人沉溺最深的);包括历史上的许多“才哲君子”都在这上面栽了跟头,有的还饮恨而亡,这都是因没掌握“自胜之道”(自我超越的方法)的缘故。
苏舜钦自认为经此一番打击,自己幡然省悟,已经掌握了“自胜之道”。可没过几年,一代才子刚交四十,便溘然长逝了。——这又加深了我的一个印象:凡是在文章中大谈看破红尘的,往往是内心最纠结的!
几卷废纸、一席酒宴,断送了一位天才诗人的仕途与人生,这的确是一出悲剧。文学史专家会说:是那个社会吞没了他。——这种辩解,有待商榷。
当一个人面对历史时,只有自身洁净,才能理直气壮。否则,你指着染缸说:我从这里爬出来,只在衣襟上沾了几块墨,已经很不错了——历史的审判官会因此减轻你应担的那份儿罪责吗?
原作者: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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