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不言寝不语的说说 “食不言寝不语”这种说法对吗
“食不言,寝不语”出自《论语·乡党》篇中的一段。该段原文是:
齐必变食,居必迁坐。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然后我们来看看这段讲的是什么,先看注疏:
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北宋)邢昺《论语正义》
齐,严敬貌。——(唐)孔颖达《五经正义》
很显然了,这一段讲的就是“齐祭”有关的“饮食居处之事”。而结合孔颖达的注,我们知道,“齐祭”就是严敬的祭祀。
然而祭祀过程中,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参与,是不是后面这一段所说的内容所有人都要遵守呢?
“齐必变食”者,谓将欲接事鬼神,宜自絜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北宋)邢昺《论语正义》
看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了,从“齐必变食”开始,这里一段所描写的,是“欲接事鬼神”的那一类直接参与核心祭祀的神职人员在祭祀期间的饮食起居。
以至于包括“食不语,寝不言”的后文的各种要求在内,其实都是参与参与主持祭祀的核心人员所需要履行的类似我们今天理解的“沐浴斋戒”的这类准备仪式。
“食不语,寝不言”,祭祀仪式而已。它与古人的日常生活无关,更不要说用来约束现代人。
注:这是何注邢疏版本,即(三国)何晏作注、(北宋)邢昺作疏的刑本《论语正义》的版本。郑注皇疏手头没有,表示遗憾。然后手头的(清)刘宝楠的《论语正义》则将此段拆分为四段,有所异同。不过为了方便联系上下文解释,我们采用何注邢疏版本。
附:该段完整刑疏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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