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生儿子要离婚 警示录 “不生孩子就离婚”

本站作者 2024-03-21 07:57:00

不生儿子要离婚

“如果你不同意生二胎,咱们就离婚!而且孩子我也不养,不再给家里出一分钱!”

广州的叶女士今年41岁了,与丈夫育有一女。最近,丈夫竟对她提出:如果叶女士不生二胎就离婚。此后他不再接送孩子,不再为家庭出钱出力,不抚养孩子,还要求将原来放在叶女士的工资卡要回来。

原来,早在几年前,丈夫便已经催促她生二胎,当时因为叶女士身体不好只好作罢。

叶女士以为生二胎一事早已翻篇,但从今年8月开始,丈夫又开始催她生二胎。叶女士认为,自己身体不好且岁数不小,不适合再生育。没想到丈夫竟对她提出如此要求。

生孩子是女性的义务吗

似乎有人在说,男人娶老婆为了啥?既然工资全上交,男人完成了他的份内事,那么要求妻子再生育,无可厚非。

甚至说,很多男人觉得,女人生孩子是理所当然:

“结婚一年了还不生?”,“不生二胎就离婚”,“生不出男孩就离婚”。

“我赚的钱都给你,你就得给我生孩子,你要是不生,我凭什么给你钱?”

有这种想法的人,似乎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点:女人不生孩子,或者不按照男人要求生孩子,就是不称职,没做好份内事。

男人就有权力对等地不做份内事,比如,不透明工资,不支付家庭费用。

从法律上来说,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妇女有权决定自己生育的自由,不能歧视不婚不育的妇女,也不能对妇女的生育做一定的限制。

也就是说,生孩子或者不生孩子,是女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不想生,有权利拒绝再生孩子,无论女性的身体是否适合再次生育。

法律赋予了女性生育的权益

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时:男方不得违背女方意愿主张其权利,即一方生育权利的实现不得妨碍另一方的生育权利。

从社会分工和生理构造上来看,女性不仅在照顾、抚育子女方面履行更多的义务,而且怀孕、生育和哺乳更无法由男性替代,而由女性独自承担艰辛和风险。

若在男方坚持要孩子而女方不愿生育的情况下,如果由男方做主,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强制权,这将以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残为代价。

因此,更多的赋权于女性,既是对妇女的人文关怀和特殊保护,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

夫妻之间享有平等的生育权,当两个平等的权利相冲突时,其行使必然有先后,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都应当首先保护妇女的权益。

二胎,只是离婚的导火索

生二胎,真的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吗?

其实不然,二胎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了。如今,全民都在二胎,选择与否,不过是一句话。幸福没有压力的家庭,当然不介意多来一个孩子,但是不幸福的婚姻就另当别论。

二胎暴露了婚姻无数的问题:女人在家庭地位的不平等,婚姻中的无依无靠,被当作生育机器的无奈。

丧偶式婚姻是最大的痛,而比这更痛的是有时候觉得过得还不如丧偶。

在第一个孩子生下来之后,丈夫和公公婆婆的态度,作为妻子是真切感受到的。

有人说,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养孩子能让人瞬间老十岁,生养第一个孩子他们尚且不管不顾,女人怎么敢再把生命再交出去一次呢。

生一个婚姻也是支离破碎,生两个就能挽救这一切吗?

不可能的,只会变得更糟罢了。婆婆公公高兴了爽了,老公有面子了,但是你想到老婆要付出多少痛苦和劳累吗?

女人,不是生育机器

杨绛在《我们仨》里有段话,她这样说到

“我以为肚里怀个孩子,可不予理睬。但怀了孩子,方知我得把全身最精粹的一切,贡献给这个新的生命。

对于低等动物,新生命的长成就是母体的消灭。我没有消灭,只是打了一个七折,什么都减退了。”

对于女性来说,生育是将她曾经建造起来的世界推倒重建,这个过程有多难,男人根本不可能感同身受……

且不说什么分娩之痛,什么“一孕傻三年”——养育一个孩子便是当妈的一辈子的操劳,女人的生育权就应该得到充分的尊重。

有人说,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感同身受。针不扎到别人身上,他们就不知道有多痛。

当代社会,女人有话语权,有工作的权利,也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利。

或许真的是,嫁没嫁对人,生个孩子就知道。真的爱你,就会由你去主宰自己的人生。

婚姻里从来没有所谓的“理所应当”,对对方的付出发自内心的感恩,才是感情长久的基础。

糟糕的婚姻是女人的不幸,但拯救自己是每一个女人的权利。女人最终的价值,在于实现自我,请一定要把命运握在自己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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