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长眠不醒的句子(雷蒙德钱德勒《长眠不醒》摘抄)
关于钱德勒
钱德勒曾写信给朋友,说他想要寻找“一种雅俗共赏的手法,既有一般人可以思考的程度,又能写出只有艺术小说才能产生的那种力量。”
他做到了。1939年,钱德勒的第一本小说《长眠不醒》(The Big Sleep)出版,大卖。加缪、奥登和奥尼尔都赞赏他。
这之后,钱德勒的小说一路成功。到他去世,留有七部长篇。钱德勒创造了一个硬汉性格的小说角色,侦探马洛(Philip Marlowe)。钱德勒之前的侦探小说,是案件引人,侦探则是超人,例如福尔摩斯,而钱德勒笔下的侦探马洛,突出的是性格,案件,则是为了性格的展开。这种硬汉,引领了至今大部分侦探小说的方向。去年,我们熟悉的村上春树翻译了钱德勒的代表作《漫长的告别》(The Long Goodbye)。《漫长的告别》曾获在世界推理小说界享有极高声誉的爱伦·坡奖。村上版《漫长的告别》首印数为10万册,日本全国1500家书店也闻风办起了“钱德勒读书节”,村上在后记中将《漫长的告别》定义为“准经典小说”,认为钱德勒的作品影响了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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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特恩伍德宅邸一进门的大厅有两层楼高。大厅的正门足可以赶进一群印度大象;门上边镶着一块特大号的花玻璃,画的是一个身披黑色甲胄的骑士正在搭救一位被捆在树上的女郎。这位女郎身上什么衣服也没穿,但是头发非常长,帮了她不少忙。骑士为了表现得彬彬有礼,已把他头盔的前檐推上去,他正在摆弄把女郎捆在树上的绳结,但解来解去也解不开。我站在那儿想,如果我住在这所房子里,早晚有一天我会爬上去帮帮他的忙。他做这件事似乎并不太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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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二十岁左右,体格瘦小、纤巧,但看上去却很结实。她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裤子,非常合身,走路的样子飘飘悠悠,好像两脚并不沾地。她那漂亮而弯曲的黄褐色头发剪得很短,比现今流行的那种发梢卷起的齐肩发式短得多。她的眼睛是灰色的,在看着你的时候一点儿表情也没有。这个女孩子走到我身边,咧开嘴对我笑了笑;我看到她生着食肉动物般的锐利的小牙,白得像柚子瓣,光洁得有如白瓷。在她的两片又薄又紧的嘴唇中间,牙齿在闪闪发亮。她的脸血色不够,看来不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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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落地长窗走出大厅,沿着一条光滑的红石板路向前走去;这条路一直绕到草坪最远的一端,把草坪同车库隔开。年轻的司机这时已在擦洗一辆零件镀铬的大型黑色小轿车。红石板路把我们带到暖房的一侧,管家替我打开门,侧身站在旁边。进了门是一间类似前厅的屋子,温度大概同闷炉里差不了多少。他跟在我身后走进来,把通向室外的门关上,接着又打开一扇通向内室的门;我们走了进去。这时才真正让人感到热起来。室内的空气又湿又闷,雾气腾腾,一股开着花的热带植物的甜腻味道扑鼻而来。玻璃墙和玻璃屋顶蒙着厚厚一层水蒸气,大颗的水珠噼噼啪啪地滴落在植物的叶子上。屋子里的灯光是一种很不真实的绿色,好像射进玻璃水槽的光线一样。屋子里到处是巨大的植物,像是一片森林,丑陋而肥厚的叶子同枝干活像死人刚刚洗过的臂膀和手指,发出一阵阵好似在毛毯底下煮烧酒的刺鼻气味。
管家尽力帮助我穿过这些植物,不叫湿沉的叶子打在我的脸上。最后我们走到圆屋顶下面、丛林中间的一块空地上。在这块六角形的空地上铺着一块红色的旧土耳其地毯,地毯上停着一把轮椅,轮椅上,一个年纪很老、眼看就要断气儿的人正在盯着我们。这人眼里的生命的火光早已熄灭,但是却仍然保留着我在大厅壁炉上看到的那幅肖像眼睛的颜色和神采。除了眼睛以外,他的一张脸简直像个铅色的面具;一点儿血色也没有的嘴唇、尖尖的鼻子、凹陷的太阳穴、扇风耳朵,无一不给人以即将糟朽腐烂的感觉。他又长又瘦的身躯——尽管屋子那么闷热——紧紧裹着一块毛毯和一件褪色的红浴衣。像鸟爪似的一双瘦手松松地交叉着,搭在毯子上,指甲是紫色的。几缕枯干的白发贴在头骨上,仿佛光秃秃的岩石上几朵朝不保夕的野花。
管家站在这位老人前面说:“这位就是马洛先生,将军。”
老人点了点头,既没有移动身体也没有说话。他只是一点儿精神也没有地望着我。管家把一把潮湿的藤椅从后面推过来,抵着我的腿,我趁势坐下。管家又把我的帽子一把攫走。
这时,老人像把他的声音从一口深井里提上来似的开口说:“白兰地,诺里斯。你愿意怎么喝白兰地,先生?”
“怎么都成。”我说。
管家从那些可恶的热带植物里穿行出去。将军又同我讲起话来;他说得很慢,非常吝惜自己的气力,就像一个失业的歌舞女郎节约使用自己最后一双好袜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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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什么时候溜走的?怎样溜走的?”
“爸爸没同你讲吗?”
我侧着头,对她笑了笑。她的脸唰的一下红了。她的一对炯炯有神的黑眼睛射出愤怒的光芒。“我看不出来你为什么这么遮遮掩掩,什么也不同我讲,”她气呼呼地说,“而且我也不喜欢你的态度。”
“你的态度我也并不欣赏,”我说,“不是我要求来见你的。是你把我找来的。你向我摆阔气,喝苏格兰威士忌酒当午餐,这我都没有意见。向我展览你的大腿也没有什么。你的腿很漂亮,我有缘结识真是三生有幸。你喜欢不喜欢我的态度与我毫不相干。我的态度确实很不好。在冬天的漫漫长夜里,我自己也常常为这个难过。这一切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别再浪费时间套问我了。”
她把手里的杯子使劲往椅子扶手上一摔,震得杯里的酒都洒在象牙色靠垫上。她一下子把两脚悠到地上,站在我前面,眼睛里闪着火花,鼻翼胀得大大的。她的嘴张了开来,牙齿闪着亮光。指节在握紧的拳头上白得没有血色。
“没有人跟我这样说过话。”她呼吸急促地说。
我坐在那儿对她微笑。她慢慢地把嘴闭上,低头看了看洒到垫子上的酒。她在躺椅边上坐下,用一只手托着下巴。
“我的上帝,你这个漂亮的大坏蛋!我真该把一辆别克汽车摔到你身上。”
我在大拇指指甲上划了根火柴,没想到这次居然划着了。我向半空中喷着烟,等着下文。
“我讨厌傲慢的人,”她说,“讨厌得要命。”
“你到底害怕什么,里甘太太?”
她的眼睛开始的时候泛着眼白,一会儿就黑起来,直到几乎完全被黑眼珠占据住。她的鼻翼也好像被人捏了一把。
“他不是叫你来办这件事的,”她说话的语调仍然很不自然,听得出来怒气还没有完全平息,“关于鲁斯蒂的事,我是说。是鲁斯蒂的事吗?”
她又冒起火来。“滚出去!他妈的,滚出去!”
我站起来。“坐下!”她一点儿也不客气地说。我坐了下来。我在手掌上啪的一声划了下手指头,等着下文。
“请,”她说,“请坐下。你能够找到鲁斯蒂——如果爸爸要你这样做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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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台阶上,一边吸纸烟,一边望着一层比一层低的花坛和修剪得非常整齐的树木,直到最下面围着这座宅邸的一排尖头镀得锃亮的铁栅栏。一条汽车道在两边的挡土墙中间弯弯曲曲地通向打开的大铁门。铁栅栏那一边山坡继续迤逦而下,一直延续好几英里。在这一片低矮地带,模模糊糊地可以看到一些油井的木头井架;斯特恩伍德一家人就是靠这些油井发的财。如今这一带大部分已经开辟成公园,修建得非常整齐;斯特恩伍德将军已经把这块地皮捐献给市政府了。但是也仍然有一小块地方一簇簇的油井在往外喷油,每天可以生产五六桶。斯特恩伍德一家已经移到山上去;他们既闻不到刺鼻的石油味,也闻不到烂泥地的臭气;但是从他们住宅前面的窗户向远处望去,却还可以看到使他们发财致富的这些设施,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我可不认为他们对这个还有多大兴趣了。
我顺着一条砖路从一层花坛下到另一层,沿着铁栅栏一直走到大门。我的汽车就停在门外街上一株大胡椒树下面。这时远处山丛里已经响起了惊雷,山顶上天空呈现出一片阴沉沉的黑紫色,马上就要下大雨了。已经闻得到空气里一股雨腥气味。在我把汽车开进城以前,首先把可以折叠的帆布篷支了起来。
她的两条腿非常漂亮。这一点我毫不夸张。她和她父亲是两位可敬可爱的市民。父亲可能只是想试验试验我,他让我做的事该属于律师的职权范围。即使专门经售珍版书籍的阿瑟·格温·盖格先生确实是个敲诈犯,这也仍然是律师的事务。除非这件事在表面现象之外,还存在着大量隐情。尽管现在我只能做出粗略的观察,但我还是认为,把这些隐情一一发掘出来会给我很大乐趣的。
我开着车,到了好莱坞公共图书馆,借了一本大厚书——《著名初版书》,做了一点儿浮浅的研究。看了半个钟头,我觉得有食欲去吃午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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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走到我身边,身上散发出的性感足以搅散商人们的一席午宴。她歪着头,伸手理了理一缕有点儿散乱,但又不完全散乱的闪着柔光的头发。她脸上的笑容是试探性的,如果你下一点儿工夫,那笑容完全可能变得很媚人。
“是想找一本什么书吗?”她问道。
我已经把角质镜框的太阳镜戴上了。我把声音提高了一个音阶,让一只小鸟在里面鸣叫。“你们这里会不会凑巧有一八六〇年的《宾虚》?”
她并没有回答“什么玩意儿”,但是她很想这么回答。她淡淡地笑了笑。“第一版?”
“第三版,”我说,“一百一十六页上有一个印刷错误的那一版。”
“对不起,目前我们没有。”
“那么一八四〇年的《奥丢邦骑士》呢?当然,我要全集。”
“呃——目前也没有。”她像小猫一样使劲儿咕噜了一下。她的笑容现在已经吊在牙齿同眼眉上,正在考虑,如果让它掉下来会不会砸到什么东西。
“你们是卖书的吗?”我继续用我的满有礼貌的假嗓子说。
她上下打量我一下,收敛起脸上的笑容。她的眼神介于平常同严峻之间,身体僵直起来。她把银指甲向玻璃书柜一挥。“你看那里面摆的像是什么——葡萄吗?”她挖苦了我一句。
“噢,这类东西我不感兴趣,你知道。也许上面还带有复制下来的铜版画——彩色的两便士,黑白的一便士。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哪儿都买得到。不,对不起。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我懂了。”她尽量想用千斤顶把笑容再顶到脸上来。她像一个害了腮腺炎的市参议员那么恼火。“或许盖格先生可以——但是他现在出去了。”她的一双眼睛什么也不放过地审视着我。她对于珍版书籍一窍不通,就像我不懂怎么指挥跳蚤在马戏团演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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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声尖叫中并没有恐惧之感。这是觉得有些好玩的惊愕,是喝醉了酒以后的撒疯,是一个白痴的毫无道理的呼叫。这声音让人感到作呕。它使我想到疯人院里穿白衣的男护士、带铁栏杆的窗户、带有系牢手脚的皮带的小硬床。当我从树篱的空隙钻进去,绕过遮掩着大门的方形树障以后,盖格的房子里已经一点儿声音也没有了。大门上的门环是一只衔在狮子嘴里的铁环。我伸出手去,握住了门环。就在这一瞬间,好像有人在等待着信号似的,屋子里砰砰砰地响了三枪。好像有人厉声长叹了一口气。接着扑通一声有一件什么重东西摔在地上。这以后是匆忙的脚步声——有人逃跑了。
门前的马路很窄,把一边的高岸同另一边的房屋连接起来,好像横在峡谷上的一座窄桥。房屋前边没有门廊,没有空地,也没有通到后门的小路。后门门外有几层木头台阶,通到底下的一条窄巷。我完全了解后门的情况,因为我听见木头台阶上一阵咚咚的脚步声,有人跑下去了,接着我听见汽车发动的突突声。很快地汽车就消失在远方了。我好像听见了另外一辆汽车的声音,但是不敢肯定。我前面的房子又像墓穴一样地寂静了。用不着再着急了,已经在屋子里的反正也跑不了了。
我骑在甬路边的树篱上,尽力向挡着轻纱但没有挂着窗帷的落地窗户探过身去,想从纱帘接缝的地方看看里边的情况。我只能看见映在墙上的灯光和书橱的一角。我回到下面的甬路上,从甬路的一头,甚至还退到树篱里几步,向大门冲了过去,用肩膀使劲一撞。我这个行动实在愚蠢透顶。所有加利福尼亚住房装置中唯一无法闯进去的就是正门。我这样做的结果只不过是撞得肩膀酸痛,气得我差点儿发疯。我又爬过树篱,对着落地窗户踢了一脚,我用帽子裹着手把一扇小窗户下面的碎玻璃取出来。这时我已经能把手伸进去,拉开窗户的插销。剩下的事就一点儿不费劲了。窗户上面没有插销。窗钩一推就开。我爬进屋子,把蒙在脸上的纱帘扯开。
屋子里的两个人对我这种破窗而入的方式都没有理会,虽然两个人中已经断了气的只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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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蒜了,”我说,“我也是干这行的。”
她的眼睛眯缝起来,直到只剩下一线淡绿色的闪光,就像森林深处树影掩映中的水潭的波影一样。她用指甲掐着手掌心,盯着我,连呼吸也停了下来。
“怎么,盖格先生生病了吗?我可以到他家去找他,”我不耐烦地说,“我可没有时间一趟趟地老跑。”
“你——你——”她的嗓子哽住了。我还以为她马上就要晕倒,一个马趴摔在地上呢。她的整个身体瑟瑟发抖,一张脸就像又酥又脆的馅饼皮一样裂成八瓣。但是她还是把裂开的几部分又重新拼在一起,只不过很费力气,就像纯靠意志力把一件非常沉重的东西举起来一样。她脸上的笑容又回来了,嘴角、眼角都弯曲得很不像样子。
“没有,”她喘了口气说,“他没生病。他不在城里。你去他家——也没有用。你明天——能——再来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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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嘻嘻地笑了起来。她的笑声又叫我有了作呕的感觉。如果她尖叫起来,啼哭起来,或是晕倒了,一头栽倒在地上,事情就好办多了。但她只是嘻嘻地笑起来。突然间,她觉得这件事非常非常有趣。她装成个埃及女神叫人拍了照,照片不知叫谁偷走了,盖格又当着她的面叫人打死了,她被灌得人事不省,对她说来,这一切突然成为一件叫她非常开心的事了,所以她嘻嘻地笑起来。太了不起了。她的笑声越来越大,从一个屋角回荡到另一个屋角,就像许多小老鼠在护壁板后面来回跑动一样。她开始变得歇斯底里起来。我从书桌上跳下来,走到她跟前,在她脸上打了一巴掌。
“同昨天一样,”我说,“咱们俩在一块儿可真是逗乐儿。莱利和斯特恩伍德,两个滑稽演员的副手在寻找一位喜剧演员。”
她不再笑了,但是同昨天—样,对我打了她一个嘴巴毫不介意。说不定所有她的男朋友早晚都得打她的嘴巴。如果他们这样做,我是完全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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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机灵鬼。这所房子是我的。盖格是我的房客。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你认识不少这种正派人。”
“我只是把房子租给他们嘛。租房的人还不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他看了看手里的枪,耸了耸肩膀,把它揣在腋下,“对这里发生的事有什么聪明的解释,当兵的?”
“有许许多多解释。有人用枪把盖格打死了。有人被盖格用枪打死,盖格打死人以后逃跑了。也许打死人的是另外两个人。也许盖格主持过什么奇怪的宗教仪式,在那根图腾杆前面杀了什么当祭品。也许他喜欢吃鸡,爱在客厅里宰。”
灰衣服的人阴沉着脸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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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理解,你这样把事情隐瞒起来,警察对你会有什么想法,”他说,“你最好把全部情况都讲讲——至少是为了存档立案。我看也许能够把这两起杀人案件分别处理,也不叫斯特恩伍德将军的名字卷进去。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揪掉你一只耳朵吗?”
“不知道。我猜是为了留着把两只耳朵一齐揪掉吧。”
“你这么做到底能得着什么?”
“一天二十五元,外加必要的花销。”
“那也不过是五十元,另外还有一点儿汽油而已。”
“差不多吧。”
他把头歪到一边,用左手的小手指头背儿揉搓着下巴颏。
“你是不是为了这点儿钱就愿意把这地方警察局里的人给惹翻一半儿呢?”
“我不愿意这么干。”我说,“但是我又能怎么样?我也是在办案。我不过是出卖我的一点儿本事来混口饭吃,出卖上帝赐给我的一点点勇气和智慧,出卖我经得住受夹板气的本领,为了保护一个委托人。今天晚上在没有得到将军同意的情况下告诉你们这么多事,我已经违背自己的原则了。至于说到隐瞒嘛,其实你早就知道,我自己也在警察局混过事。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干警察这一行的人一毛钱就能买一打,便宜得要命。如果一个局外人想要隐瞒点儿什么事的话,警察们就会显出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可是为了照顾他们熟人的情面,为了讨好有权有势的人,他们自己还不是一转过脸也照样这么办。况且我的事还没有了结。我还得继续办我这件案子。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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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钟之后,电话又响了起来。这时我已经喝完了酒,酒使我开始觉得可以吃下那顿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晚饭;我走了出去,没理会这响个没完没了的电话。我回来时它还在响着。它断断续续一直响到十二点半。到了十二点半,我关上灯,打开窗户,用一块纸塞住电话铃,上了床。我满肚子都是斯特恩伍德一家的事。
第二天早上,我在吃火腿煎蛋的时候把三份晨报都看了一遍。报上关于这些案子的报道和事实真相差距不远,也就跟火星同土星的距离差不多——报纸上的故事通常都是这样。三份报纸都没把欧文·泰勒——在里多防波堤发现的那辆车里的司机——同“月桂谷怪宅凶杀案”联系起来,也没有一份报纸提到斯特恩伍德、伯尼·奥尔斯或者我的名字。欧文·泰勒只被说成“一个有钱人家的司机”。好莱坞警察分局的克龙耶格尔警长由于侦破了他所辖区域的两件凶杀案而声名大噪。据说凶杀是由于对一家通讯社的财产引起争执而发生的,这家通讯社是一个名叫盖格的人在好莱坞大街上一家书店后面开办的。布罗迪枪杀了盖格,卡洛尔·伦德格林为了复仇又枪杀了布罗迪。警方已经把卡洛尔·伦德格林拘捕归案。他也招供了。此人过去就有犯罪历史——可能是在中学生时代。此外,警方还拘留了一个名叫阿格尼丝·洛泽列的女人作为见证,她是盖格的女秘书。
报道写得真是妙极了,它给人们的印象是这样的:盖格是头天夜里被杀害的,布罗迪大约一小时之后也被打死了。而克龙耶格尔警长在抽一根香烟的工夫里就把两个案子都破获了。泰勒自杀的消息则登在二类新闻的第一版,附有一张停在驳船甲板上的汽车照片。汽车牌照上的号码有意给涂掉了,汽车踏脚板旁边的甲板上摆着一具用白布盖着的尸体。欧文·泰勒近来情绪低沉,健康不佳。他的家在都布克,遗体将用船载回那里去。此事用不着再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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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极其下流的话骂了我一句。
这我倒不在乎。我不在乎她骂我什么,也不在乎其他任何人骂我什么。然而这是我住的房间。我把它当作我的一个家。这里面的东西就是我的一切,它们都使我产生某种联想,使我想起过去,想起一个叫作家庭的地方。这里面东西并不多,几本书,几张画,一台收音机,一副棋子,一些旧信,不过如此而已,一点儿也算不了什么。但就是这些东西却占据了我的全部记忆。
我不能容忍她再待在这间屋子里了。她骂我的话只不过使我想到这一切而已。
我克制着说:“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穿好衣服出去。如果到时候还不行,我就动用武力——把你扔出去。就让你这个样子,光着屁股。而且我要接着把你的衣服扔到走廊里去。现在——开始吧。”
她的牙齿直打战,嘶嘶声变得更刺耳、更疯狂了。她把脚悠到地板上,一只手从床边的一把椅子上把衣服钩过来。她开始穿衣服。我看着她穿。她用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显得笨拙、僵硬的手指穿戴着,但是动作一点儿不慢,只用了两分钟多一点儿的时间就穿好了。我给她计算了时间。
她站在床边,一只绿皮包紧紧压在镶着皮边的大衣上。她脑袋上歪戴着一顶显得放荡的绿帽子。她站了一会儿,继续对我嘶嘶叫了一阵,面色仍然像刮过的骨头一样难看。她的眼光既空虚又闪现着狂野的情绪。最后,她快步走到门口,打开门走了出去。她没有说话,也没有回头。我听到电梯开动和沿着机架开下去的声音。
我走到窗前,拉开窗帘,把窗子开得大大的。随着晚风飘进一股不新鲜的甜腻味儿,其中夹杂着汽车废气和都市的气息。我用手钩着酒杯,慢慢地饮着。公寓大门在我的窗下关上了。寂静的人行道上传来脚步声。不远的地方一辆汽车发动起来。汽车冲进了夜色里,离合器咔嗒咔嗒乱响。我走回床边低头看着。她的脑袋枕出的印子还留在枕头上,那个纤小的、堕落的肉体压出的印子也还留在床单上。
我放下空酒杯,狂怒地把床铺扯了个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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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晨又下起雨来,灰蒙蒙的雨点斜着飘落下来,就像是飘拂着一副玻璃珠串成的窗帘。我起床的时候觉得懒洋洋的,疲乏得要命,站在那儿看着窗外,嘴里隐约还有一股斯特恩伍德家姐妹们留下的苦涩味。我的生活像稻草人身上的破口袋一样空空洞洞。我走进小厨房,喝了两杯黑咖啡。除了醉酒之外,有些别的东西也能给你留下点儿头疼和懊丧的感觉。我从女人们身上就体验到这一点,女人们叫我恶心。
我刮过脸,洗了个淋浴,穿好衣服,取出雨衣,从楼梯上走下来,站在大门口看着街头。街道对面一百码以外的地方停着一辆灰色普利茅斯牌汽车。这就是昨天企图跟踪我的那辆车,也正是我向埃迪·马尔斯问起过的那辆。也许里面坐的是一个警察——假如哪位警察有这么多闲工夫乐于浪费在尾随着我东跑西奔上的话。也许是哪个在侦探界混事儿的油子,想在别人的案子里插一手,挤进去捞点儿油水。再不然就是哪位不赞同我的夜生活的百慕大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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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茅斯没有开动,也没有人下车。我走到这辆车跟前,从人行道那边猛地拽开车门。
一个矮小的、眼睛亮晶晶的人坐在方向盘后面,身子紧紧贴在角落里。我站在那儿瞅着他,雨点敲打着我的脊背。他的两只眼睛在一团缭绕的香烟后面眯缝着。他的双手不安地拍打着窄边儿的方向盘。
我说:“你能不能下个决心?”
他咽了口唾沫,烟卷儿在他嘴唇上跳动着。“我好像并不认识你。”他压低了声音说。
“我叫马洛,就是你这两天来一直盯着的那个人。”
“我没盯什么人,博士。”
“你没有盯,可是你这辆汽车却老跟着我。可能你控制不住它。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现在要到马路那边的咖啡馆去吃早饭了,我要吃的是橘子汁、火腿蛋、奶酪、蜂蜜、三四杯咖啡,还得要一根牙签。然后我就去我的办公室,办公室就在你正对面的那座大楼七层楼上。如果你有什么烦恼实在忍受不了,可以上来找我,跟我谈谈。我今天没什么事,只是要给机关枪上点儿润滑油。”
我离开了他,任他在那里眨巴眼睛。二十分钟后,我把女清洁工的《爱之夜》扔出我的办公室,拆开一个厚厚的、用工整而秀丽的老式笔法书写的粗纸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简短的信柬和一大张紫红色的五百元的支票,取款姓名填的是菲利普·马洛,由文森特·诺里斯代表盖伊·布里萨·斯特恩伍德签字。这张支票使这个阴沉的上午变得晴朗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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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来回回追着我已经两天了,”我说,“就像一个小伙子跟在一个姑娘后头可又缺乏最后一点儿勇气似的。可能你是兜售什么保险的。可能你认识一个叫乔·布罗迪的人。这种‘可能’有一大堆,不过我手头也有一大堆自己的事儿要干呢。”
他的眼珠鼓了出来,下巴差点儿掉到大腿上。“耶稣基督!你怎么知道这些事的?”他尖声地问。
“我专门研究别人的心灵。快把你葫芦里的药晃荡晃荡,全倒出来吧。我可没工夫整天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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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近她身边,几乎挨着她的身体。“你打算把我放走以后还待在这儿?等着那个杀人狂回来好向他道歉?那个家伙杀一个人同拍死一只苍蝇差不多,你要和我一起走,银发姑娘。”
“不。”
“设想一下,”我低声说,“如果你那英俊的丈夫确实杀了里甘呢?或者假如说是卡尼诺背着埃迪把他杀死的呢?只要好好想一想就够了。你把我放走以后,你还能活多久呢?”
“我不怕卡尼诺。毕竟我还是他上司的妻子。”
“埃迪不过也就是一撮玉米粥,”我厉声说,“卡尼诺能拿个小茶匙一勺勺地把他舀着吃掉。他能像猫儿逮金丝鸟一样把埃迪叼在嘴里。一撮玉米粥。像你这样的姑娘爱什么人都成,就是别爱上一个成了玉米粥的男人。”
“出去!”她像是啐了我一口似的说。
“好吧。”我转身离开她,从半开着的门走到外面黑暗的门厅里。这时,她赶上了我,从我身旁跑过去,打开了前门。她悄悄察看了一下外面黑洞洞的雨地,又倾听了一会儿,接着,她示意叫我走出去。
“再见吧,”她低声地说,“祝你一切顺利,但是有一样我得告诉你,埃迪没有杀害鲁斯蒂·里甘。当里甘愿意露面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他正在一个什么地方健康地活着呢。”
我靠在她身上,用我的身体把她压到墙上,嘴唇对着她的脸。我就这样和她说着话。
“我用不着急着走。这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了的,每一个细节都排练过,时间连半秒钟都不会错。就像广播节目一样。我完全不必着急。吻吻我吧,银发姑娘。”
在我的嘴唇下面,她的脸像冰一样凉。她抬起双手,捧住我的头,用力吻了吻我的双唇。她的嘴唇也凉得像冰一样。
我走出门来,门无声无息地在我身后关上了。雨点飘进门廊来,可是却不如她的嘴唇那么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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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快离开她,走出房间,沿着瓷砖楼梯下了楼,走到前厅。离开的时候我谁也没看见。这次我发现我的帽子自己摆在那儿。外面,明媚的花园不知怎的给我一种阴森的感觉,好像正有一对凶狠的小眼睛在树丛后面窥视着我,好像阳光中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我上了汽车,向山下驶去。
一旦你死去了,躺在哪里又有什么关系呢?是躺在龌龊的水坑里,还是躺在高高伫立于山峰上的大理石宝塔里?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醒来,这些事你就再也不去计较了。对你说来,是充满油垢的污水,还是轻风习习的空气,完全没有什么两样。你只顾安安稳稳睡你的大觉,再也不去思索你是怎样死的、死在何处这类龌龊的事情。而我现在却是这件龌龊事儿的一部分。远比鲁斯蒂·里甘更大的一部分。但是那位老人,就不必叫他牵扯进来了。就叫他在那张支着华盖的大床上静静地躺着吧,叫他那没有血色的双手搭在被单上等着吧。他的心只不过是短暂模糊的呢喃。他的思绪像尘灰一样飘忽灰暗。过不了多久,他也要像鲁斯蒂·里甘一样,长眠不醒了。
在进城的路上,我在一个酒吧前面停下车,喝了两杯双份威士忌。我的心情一点儿也没有好转过来。这两杯酒只不过使我想起了银头发。这位姑娘我后来再也没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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