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的爱怎么说 怎样是无条件的爱,怎么与纵容区分
关于这个问题,我思忖了很久,始终对“无条件的爱”这一说法心存保留。刚写了篇文章,梳理了一下在家庭教育中,“无条件”与“爱”的搭配是否合理,是否在以“爱”的名义绑架不同养育方式持有者。
“无条件的爱”存在吗?
每个新手爸妈在接触各种幼儿养育理念的开始阶段,一定都会在各种书籍或讲座中看到听到关于“无条件的爱”的各种表达:我们要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我们要对孩子无条件的关怀、尊重与接纳;我们要尽量满足孩子的内心需要,爱与自由是我们能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
家长们对这样的句子都不陌生,也基本都能欣然接受。但也确有家长拿着“无条件的爱与接纳”这一“亲子届第一定律”,在解答下列问题时,油然而生一种等号两边得不出同样结果的纠结感:要做到给予无条件的爱,是不是
——孩子在外随意打人也要给他自由?
——孩子在别人家随便乱翻乱拿也要给他尊重?
——孩子想要每天都玩五个小时的ipad也要给他满足?
——孩子晚上不睡早起赖床天天迟到搞得家长也迟到也要给他接纳?
大部分父母在上述问题上可能都做不到给孩子“完全的自由”,都会依照自己的判断与需要来约束和控制孩子的需要,如果孩子不按照规范来,家长可能会苦恼、会对着孩子愁眉苦脸、更有很可能会升级严厉程度,会变脸、会呵斥,甚至会加上惩罚措施,直到孩子接受了家长的要求,服从于家长的判断,满足了家长的条件。。。似乎养育者的笑容与关怀才会再次浮现。。。
那么,这是不是在表明只有孩子满足了我们所认定的规范,他们才能被接受?是不是暗示着我们的爱是带有条件的?
难道我是一个。。。没有做到。。。“无条件养育”的。。。不合格的父母?可若是全部“无条件”,孩子的每个需要都满足,这和“溺爱”又有什么区别呢?
家长们纠结又不安。
于是,有专家们开始这样安抚家长:爱是爱,规范是规范。爱是情感,规范是行为,父母给予“无条件的爱”是在满足孩子的情感需要,而树立规范则属于“行为”范畴。所以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表达,你不接纳的是他/她的某个行为,不代表不接纳他这个人,更不代表情感上不爱他,或者对他的爱有变化。
嗯~~~听起来很有道理很有逻辑。
于是,我们就会在家庭里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位愤怒的母亲,一面对着“屡教不改”又刚刚闯祸的孩子抓狂的咆哮,一面满脸乌云的补充:虽然我这么批评你,但我讨厌的是你的行为!我是爱你的!孩子站在一旁目瞪口呆身心都画满了问号;
于是,我们也会听到一个妈妈异常纠结又不安的困惑:我怎么能做到当我不接受孩子某个行为的时候,在严厉的批评甚至惩罚他的时候,在我心里其实是充满了对他的愤怒和抱怨的时候,我还能让他感觉到我是爱他的,我是接受他的?
在真实的养育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要秉承“无条件的爱”和日常行为中难以避免的“有条件约束”真的不会让父母和孩子们感到过困扰和混淆吗?
当然会。
首先,“满足孩子情感所需要的爱”是需要通过各种行为与互动来表达的。没有任何行为的表示,孩子就能感受到你无条件的爱吗?天天只说“宝贝,我爱你”,但对孩子的每件事都予以干涉和控制,他若没有按照“规范”就会变脸或者要其接受惩罚,能让孩子准确无误的感受到你“无条件”的情感付出吗?
事实上,还不具备理性思考能力的儿童就是通过家长和自己的各种行为互动,来判断父母与自己之间的情感链接、自己在家长那里的被接受程度、被认可程度、被尊重程度以及被爱程度。
其次,家长们又是如何判断自己认定的正确规范就是“孩子应该培养的良好习惯与规矩”,属于“行为范畴”,而不是对孩子身心自由发展的“阻碍”?不是对孩子内心情感需要的“否定”与“压抑”?不是属于——让孩子为了获得我们的爱而要付出的“代价”的——情感范畴?
除了普世规则,哪一个家长能绝对保证自己在控制和约束孩子行为的规范界定上,从没有影响过对孩子在情感上的被接纳感和被包容感?
因此把“无条件的爱”和“有条件的规范”划分为“情感范畴”与“行为范畴”,不过是从语言游戏的角度,让人们能够接受“无条件的爱”与“有条件的约束”可以并存的合理性。
而事实上,这种安抚仍不能解释“宝贝,假如我否定了你的大部分行为,那么我对你’无条件的爱’表现在哪里?”
从字面意思来理解,无条件的爱就是:无论你什么样子,做什么事情,我都爱你接纳你。有条件的爱就是:你是XXX的样子,你要做到XXX,我才爱你接纳你。
我们很难从配偶关系中得到无条件的爱,因为这份关系建立之初,就是有条件的——无论是一见钟情的第一个,还是相亲一百次后的第101个,让你动心的那个Mr. Right——动心的原因,无论是什么形式,都是TA能够获得你的情感与接纳所具备的条件。如果一个成年人,仍然不断的在每一份亲密关系中寻找无条件的爱和全然的接纳,那么这很可能这是一位有着潜在人格障碍的患者,只能通过亲密关系中另一方对他全然的接纳来确认自己的存在感和全能感,是一种人格上的退行,是婴幼儿期需要未得到满足的后遗症。(心理治疗中的来访者中心疗法就是通过给予“无条件的接纳”来让此类病人“重新成长”一次)
但是,孩子不一样,几乎没有任何一对父母在孕育生命的时候是抱持着这样的理念:孩子要长的像奶粉广告宝宝我才喜欢他,孩子要聪明的像爱因斯坦我才能接纳他,孩子长大了要像比尔盖茨那样成功我才去养育他。。。所有的父母在迎来了凝结着爱的新生命以后,无论长什么样,都会暗暗以为自家宝贝是天底下最漂亮最可爱的天使。孩子的降临,是人生给予我们的一个礼物,而不计回报无条件的爱他,则是我们能够给他的一个礼物,甚至对于大部分正常养育孩子的父母来说,根本就是不言而明的本能,而不是什么新鲜的、被人遗忘的、备受怀疑的、需要不断呼吁的“观点”。
那么这个“无条件的爱”究竟是怎么横空出世,从大家都认为的父母本能变成了一个需要专家们义正严辞耳提面授、父母们恭然唯诺欣然接受的“亲子第一要素”?
严格地说这个提法,在任何一个心理流派或者家庭教育理论里都找不到。如果要追根溯源,勉强可以把它归自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卡尔罗杰斯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到了本国,不知是为了让人们更容易从概念上接受这个观点,还是觉得充满情感的“爱”字比中性的“关注”更有煽情效果,于是有意无意就被几位数年前活跃在亲子教育领域的专家们自作主张的改成了“无条件的爱”(事实上其中一位这两年已经悄悄把其替换成为“无条件养育”)。从“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到“无条件的爱”,这个自作主张的修改,却给父母们改出了概念上的混淆与实践中的误区。
(下面这一大坨有点儿boring,笔者尽量将它们解释的比较像人话,如果仍读的不耐烦,可以直接拉到下面看红色字体 )
卡尔罗杰斯的“无条件积极关注” 来自于他对婴幼儿阶段自我发展观点与人格发展理论的研究。他认为,每个人都有追求成长与自我实现的自然倾向,每个人也都生活在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而又不时地变动的经验世界里,这里的“经验”你可以把它当成体验或者经历。
自我既反映经验又影响着经验,当最初的自我概念形成后,即幼儿的第一个叛逆期“boring two:烦人的两岁”,人的自我实现就开始被激活。
在自我实现这股动力的驱动下,儿童在环境中进行各种尝试活动并产生大量的经验。然后呢,通过儿童自身机体的自动评价过程,有些积极经验会使他感到满足愉快,比如周围人对他的微笑;有些则相反,比如在商场想要某件玩具但拿不到,养育者又不提供帮助。
在孩子寻求积极经验的过程中,有一种是受到他人的关怀而产生的体验,还有一种是受到他人尊重而产生的体验,罗杰斯把对这两种体验的需求称之为“正向关怀需求”,也就是“积极关注需求”,但这种“正向关怀需求”的满足其实是完全取决于他人的,比如父母或者其他重要养育者。
而他人包括父母会在什么情况下给予这种“积极关注”呢?通常是根据儿童的行为是否符合父母的价值标准、行为标准来决定是否给予孩子关怀与尊重,也就是说这种“积极关注”带来的关怀与尊重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体现着父母和社会的价值观,罗杰斯称这种条件为“价值条件”。
父母需要你见人有礼貌,不要随便拿别人的东西,不要撒谎等等,如果你做不到,可能就会失去父母或他人对你的尊重。这些是属于普世价值观,但有的父母或者养育者如果有内在的心结没有修通,就会给孩子的自我发展带来灾难。
比如一个有着不合理信念的母亲,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把女儿打扮的比较中性,避免给女儿买女性化的服装和饰品,因为在母亲自己的心结中:女性化的服饰和装扮,意味着性的吸引,是“不正经的”“让人看不起的”。因此,一旦女儿挑选女性化的东西,母亲就会破口大骂,侮辱女儿,收回关怀与尊重。慢慢的,女儿开始把母亲的价值观内化,变成了她自我评价的一部分,即不能穿漂亮的短裙,因为那是坏女人才穿的。
儿童不断的通过自己的行为体验到这些价值条件(如果不选裙子,母亲就会给予关怀与尊重),会不自觉的将这些本属于父母或他人的价值观念内化,变成自我结构的一部分,即自我评价。渐渐的,儿童被迫放弃按自身机体评价过程去评价自己所体验到的世界,而变成了用自我中内化了的社会价值规范或者父母的价值观去评价经验。
这样,儿童的自我和经验之间就发生了异化——比如在上面的例子中,本来女儿看到漂亮裙子,她自己的真实体验是很开心,但被内化的母亲评价机制让她会立刻有种负罪感:我怎么能认为这个好看呢?这是不对的。这种负罪感折磨着她,于是自我受到威胁,开始就产生焦虑和各种适应不良。
当然,你会发现有的人在这种状况下没有焦虑,那么他是运用了一些防御机制,比如否认自己的真实感受:那个裙子一点也不漂亮,涂口红的人都好丑。。。对经验进行加工,以此来让这个经验在意识水平上与自我的评价机制相一致。如果防御成功,个体就不会出现焦虑或者抑郁之类的适应障碍,当然如果失败,无论意识上怎么进行防御,自我的真实体验始终不满意自己的穿着,就会出现心理适应障碍。(谢谢你终于读到了这里^_^)
在罗杰斯的人格理论中,人们都有追求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自然倾向,如果个体能够与自己的真实喜好和感受始终保持一致,没有受到太多外界的控制与干扰,那么自我实现过程就能顺利发展下去。
而如果孩子从父母或重要他人等外界环境中获得的都是“有条件的积极关注”,那么结果就是,孩子们学会了抛弃他们自己的真实感情和愿望,而只是接受被父母赞许的那一部分自我。最终,孩子变得越来越不了解自己,而且在将来也越来越不可能成为一个心理健全的人。
因此“无条件的积极关注”在这里指的是,父母尽量有意识的对儿童减少具有父母自身价值判断的输入与控制,让儿童自己的真实喜好和感受与他的个人经验保持一致,给予他最大的自由与接纳,从而促进其健康人格的树立、自我实现的达成。
聊到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专家们所奉为圭臬的“无条件的爱”,其内容实质上就是基于卡尔罗杰斯人格理论基础之上的“无条件的积极关注”,但与其说它是关于爱,不如说是关于某种理念养育方式的选择。事实上,这和“爱”无关,和亲子专家们对一种养育方式的推广有关,也就是说,无须再纠结你对孩子的正面管教与是不是足够爱孩子之间能否画等号,因为这只是养育方式的差别,而不是“爱”与“不爱”之间的天堑。
所以,或者我们可以说,根本不存在“无条件的爱”,这并不是说我们不爱,而是这个说法有意无意的在被误用——将“无条件”与“爱”进行关联——以爱的名义绑架持其他不同养育方式与理念的父母,使其在实践中怀疑自己“是否不够爱孩子,是否没有做到最好”,要知道心理学领域里的人格发展理论可不止人本主义一个流派,精神分析在幼儿期人格自我发展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就迥然不同。
综上所述,思微认为:
1、“无条件的爱”与“有条件的约束”的表达方式只是文字游戏,爱无法脱离行为而独立存在,儿童对父母爱的感知同样来自于言行的表达与呈现。因此,将这二者进行“情感范畴”与“行为范畴”的划分,只是在措辞与逻辑上虚拟其并存的合理性。事实上,情感与行为根本无法割裂存在。
2、“无条件”的真正意义在于其过程性,而非状态性。罗杰斯本人在其著作中也承认做到绝对的完全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这个“无条件”对于父母来说不是一个业已形成的状态,而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甚至是一个目标。是父母在其中对自身不断的体察与感悟,体察到自己与孩子不同的真实需要,不要用自己的需要替代孩子的需要、用自己的价值替代孩子的价值。“无条件”是一个你与孩子共同成长的过程。
因此,忘掉“无条件的爱”吧——爱本就在你的血液里,而“无条件”这三个字能给予我们的,是要时刻提醒不要用自己人格上的阴影去遮蔽本可以照耀孩子发展与实现的阳光与空间,不易,但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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