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警方公开征集【精选】
兔年伊始,华宁县公安局率先发起打击“两卡”犯罪集群战役,成功打处一个与境外诈骗团伙勾联,组织省内外多地人员实施电诈“跑分”的犯罪团伙。
该案涉案人员跨海南万宁、山东莒县、浙江嵊县及云南昆明、曲靖、玉溪等地。截至目前已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人,打处“两卡”犯罪窝点2个,查获作案手机15部、银行卡22张,串并上游电诈案件386起,初步查明涉案资金高达上千万元。
今年1月,华宁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对“两卡”犯罪线索的深入研判分析,发现“两卡”前科人员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邀约“两卡”前科人员卓某某等人窜至玉溪市红塔区等地,大量发展卡头、卡商,并利用收购、租赁的个人银行账户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
针对该案件线索,华宁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班,在对涉案人员进行深挖的同时,组织警力奔赴海南、昆明、玉溪多地对犯罪团伙成员实施分批次抓捕,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
经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第三方聊天软件与境外电信诈骗窝点勾联,组织犯罪嫌疑人卓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等人在红塔区搭建窝点进行“跑分”,并在昆明、玉溪等地发展李某、刘某某、吴某等人为卡商卡头,同时邀约昆明、山东、浙江等地人员开办银行卡后带至窝点实施转移网络违法犯罪资金。截至目前,该案查明的涉案资金高达上千万元。
目前该犯罪团伙主要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更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审核:王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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