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宽容日的意义 国际宽容日:教科文组织强调“宽容是使和平成为可能的美德”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阿祖莱在国际宽容日的致辞中首先引述了法国思想家伏尔泰的一段名言:“宽容是什么?它是人性的特质。我们所有人都有缺点,都会犯错,让我们互相原谅彼此的愚蠢,这是自然的第一法则。”
阿祖莱表示,1764年,主张宽容的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说出了这段话,号召人类走向对话与和平。255年之后,他所传递的讯息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她表示,伏尔泰对宽容的这一定义告诉我们,宽容不仅仅是对男女之间、对文化和信仰之间的差异不管不问,宽容实际上是一种心态,一种意识,一种要求;是认识到文化多样性是财富,而非分裂因素;是感受到每一种文化,尽管存在着直接和明显的差异,却都隐含着某种普遍性,每一种文化都在讲着人类共同的语言。正如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所说,宽容是“使和平成为可能的美德”。
教科文组织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于人之思想中筑起保卫和平之屏障”,与持续不断撕裂人类社会的不宽容现象作斗争,并且不懈打击一切形式的种族主义和歧视。
阿祖莱指出,通过全球公民教育和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计划,通过不断呼吁民族间对话,通过促进建立在开放和相互尊重基础之上的“和平文化”,教科文组织承载并传递着宽容的信息,践行着其前任总干事费德里科·马约尔所言作为“联合国良知”所要担当的使命。
她说:“当今世界,各种极端主义和狂热思想依然十分猖獗,一些人继续受到仇恨毒液的侵蚀,宽容这一美德从未显得如此不可或缺。”
教科文组织于1995年通过的《宽容原则宣言》主张,“宽容既不意味着宽容社会不公正,也不意味着放弃或动摇人们各自持有的信仰”,“宽容是指人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信仰,并接受他人享有同样的自由”。
199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邀请各成员国于每年11月16日共同庆祝“国际宽容日”,举办针对教育机构和广大公众的活动。
1995年,为纪念国际宽容年及圣雄甘地125周年诞辰,教科文组织设立了“马登吉特·辛格促进宽容和非暴力奖”,奖励在科学、艺术、文化或交流领域为促进宽容和非暴力做出杰出贡献的重要活动。该奖项每两年一届,于11月16日国际宽容日颁发,获奖者涵盖对促进宽容和非暴力有卓越功绩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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