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对仗基础知识

本站作者 2024-07-27 02:29:00

诗词格律对仗基础知识

第四章|律诗的对仗

对仗是诗歌格律的基本特征之一。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诗句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有韵味和乐感,从而增加诗句的表现力。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其实也是一种骈偶。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要求,首先,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动宾结构对动宾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当然,也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完全相同,但要求字面要基本相对。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若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对仗。

第一节|对仗的分类

对仗又称对偶,由骈偶文发展而来,在格律诗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仗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的表现力。因其两两相对,整齐如公府仪仗,故又称队仗。

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按作者命意的正反分为正对和反对;按语句组合的状况,分为双名对、隔句对、当句对和流水对;从用词的角度看,又有借对和连珠对。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

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古代诗人在应用对仗时,所分的词类与现代汉语语法所分的词类大同小异。词大约可以分为以下九类:名词、形容词、数词(数目词)、颜色词、方位词、动词、代词、副词、虚词。

在对仗中,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数目词要跟数目词相对,“孤”、“半”等字也算数目词一类。

二、颜色词跟颜色词相对。

三、方位自成一类,主要是“东”、“西”、“南”、“北”、“上”、“下”等。这三类词很少跟别的词相对。

四、干支词自成一类,如甲乙、子丑等。

五、不及物动词可以与形容词相对。

六、联绵词只能跟联绵词相对。联绵词可分为名词联绵词(鸳鸯、鹦鹉等)、形容词联绵词(逶迤、磅礴等)、动词联绵词(踌躇、踊跃等)。不同词性联绵词一般不能形成对仗。

七、专有名词通常只能与专有名词相对。最好是同类名词相对,即人名对人名,地名对地名,国名对国名,朝代名对朝代名。

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讲对仗的各个类型。

1.工对

工对是诗律术语,也是近诗体对仗中的一种。工对即工整的对仗。简单说来,凡同类词相对,即为工对。严格说来,凡词类相同,平仄相反,或同义又不重复,在词语意义或语法结构上都对得非常工整的,就是工对。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杜甫《绝句》)这是一首对仗相当工整的绝句。诗中的“两个”对“一行”(数量结构对数量结构);“黄鹂”对“白鹭”(禽类名词相对);“翠”对“青”(颜色名词相对);“千”对“万”(数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

以下几种情况也算工对:

1.有些词虽不同类,但是两种事物经常并提,如天地、诗酒、花鸟、人物、兵马、金玉、金石等,它们经常在上下句中相对,也算工对。

2.句中同类字与下句异类相对的,也叫工对,如:“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杜甫《春望》)此句中的“山河”与“草木”相对。

3.反义词相为对仗的应算工对,如:“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李白《塞下曲》)此句中的“晓”和“宵”就是反义词相对的例子。

在学习对仗时,还要特别注意“合掌对”的问题。出句和对句讲的是同一个意思,叫合掌,或合盘,是诗病的一种,为诗家大忌。正所谓“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同义词相对似工而实拙。

为加强读者对合掌的认识,现特将《楹联报》王妄君戏拟《合掌对两串》转录如下:

其一

瞧对看,听对闻,上路对启程。后娘对继母,亡父对先君。醪五两,酒半斤,扫墓对上坟。乞援双瞎子,求助二盲人。岳父有因才枉驾,丈人无故不光临。十分容颜,五分造化五分打扮:两倾姿色,一半生就一半妆成。

其二

行对走,跑对奔,早晚对晨昏。侏儒对矮子,傻子对愚人。观浪起,看波兴,闭户对关门。神洲千载秀,赤县万年春。国士无双双国士,忠臣不二二忠臣。大德似天高,天高加一丈:恩深如地厚,地厚减千分。

2.宽对

宽对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与工对不同,宽对是一种不太工整的对仗。一般来说,只要句型相同、词性相同或相近,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就是“宽对”。宽对的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名词对名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即可。宽对更宽一些就是半对不对,如:“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黄庭坚《答龙门秀才见寄》)这便是宽对的典型代表。

3.邻对

在对仗中,用词义的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互为对仗,便叫“邻对”。所谓词义门类相近或相邻,就像“天文类”与“时令类”相对;“地理类”与“宫室类”相对;“器物类”与“服饰类”相对;“植物类”与“动物类”相对;“方位”与“数量”相对。如:“鹊辞穿线月,花入曝衣楼。”(李贺《七夕》)上句的“鹊”对下句的“花”,就是动物对植物,属于邻对。

有时,不相邻的两类事物的字词也可以互为对仗,只要运用得当,也可以构成邻对。

4.自对

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自对是对仗中的一种,也称“当句对”、“边对”,一句中可以一至多字自对;一联内可以一至多次自对。上下联中分别自行对仗,又在全联中相互两两对仗。李商隐诗中多各自为对,如《当句有对》:“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饶舞蝶,岂知孤凤忆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第二句“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游蜂”对“舞蝶”;第六句“孤凤”对“离鸾”;第七句“三星”对“三山”等都是“当句对”的例子。

5.借对

借对又被称为假对,是近体诗中一种特殊的对仗方式。有些词会有两种以上的意义,诗人在诗中使用一个词的一种意义,同时又借用这个词的其他意义来与另一个词相对。诗人正是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使对仗工整。

(1)所谓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但诗里所用的并不是这个词的这一种意义,而是另一种意义,如:“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杜甫《蜀相》)其中“朝”对“顾”用的是“朝”的别义来相对,“下”对“臣”用的是“下”的别义来相对,而不是用它们在句中的意思。

(2)所谓借音是指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如:“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杜甫《野望》)其中“白”对“清”,则是借用“清”的同音字“青”,而构成了颜色对。这样的借对,也属工对。这种谐音的借对多见于颜色对,如:“马骄珠汗落,胡舞白蹄斜。”(杜甫《秦州杂诗》)此句以“珠”谐音“朱”,与“白”相对。

6.扇面对

扇面对又称扇对,是近体诗对仗的一种格式,即隔句相对,如第一句对第三句、第二句对第四句。一首诗中,前联与后联形成对仗,且各联中的出句和对句本身并不构成对仗,便是扇面对。就诗方面说,如:“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苦调吟还出,深情咽不传。万重云水思,今夜月明前。”(白居易《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感旧》)这里的第一、三句为对,第二、四句为对。

7.错综对

在近体诗对仗中,错综对较为特殊,它不拘字词的特定位置。错综对中相对的词语往往处于错综交叉的位置,又称“交错对”、“交互对”、“交股对”、“磋对”、“犄角对”,如:“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其中“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结成对仗,但这两对相对的词语位置并不相同,这就是所谓的“错综对”。

8.流水对

流水对是近体诗中对仗的一种,是指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相对,而是上下相承,两句不能相互脱离,更不能颠倒,在语言结构上有一定的前后秩序,如“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元稹《遣悲怀》)。

再看这两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王维《终南别业》)这两句之间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先到水穷之处,然后才能坐下来,看云起云落。这两句的先后次序不能倒置,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为“流水对”。

在律诗对联中流水对最受人欣赏,艺术性较高。一首诗中有了一联流水对,就显得灵动。古有云:“古人律诗中之流水对,常为难得之佳联,即因其一气呵成,畅而不隔,如行云流水,妙韵天成也。”

第二节|对仗的要求

对仗中的“仗”字,来自于仪仗中的“仗”字。仪仗通常是两两相对,排列整齐;与此相应,诗词中所用对仗,也要求两两相对,排列整齐。

近体诗产生以前,诗中的对仗只是一种修辞上的需要,并没有硬性的规定。近体诗的对仗不仅是修辞上的需要,而且是格律上的规定。词也是根据格律规定而用对仗的。

诗词对仗有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两句相对时,相对的字词词性要相同或相近;二是两句相对时,句子的组成结构要相同或相近。

两句相对是对仗的一般形式,是指两个相连的句子形成对仗。如:

《正月十五夜》·苏味道

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游妓皆秾李,行歌尽落梅。

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

这首诗的首联是相连的两个句子,又是形成对仗的两个句子。在这两个句子中,“火树”对“星桥”,“银花”对“铁锁”,“合”对“开”。下面颔联和颈联也是对仗句。

律诗中相连的两句往往形成对仗,但不是所有相连的句子都要求对仗。如上面诗中第七、八句,虽相连却不对仗。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对仗的两个基本要求:

1.两句相对时,相对的字词词性要相同或相近

词性是划分词类的根据。古代汉语中的词类划分与现代汉语语法中的词类划分基本一致,大致可以分为十三类。同类的字词词性相同,邻类的字词词性相近,都可用于对仗。

(1)名词类:如“日”、“月”、“山”、“川”、“宫”、“室”、“笔”、“墨”、“诗”、“书”、“身”、“心”、“花”、“鸟”等。用名词写就的佳句如:“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白居易《钱塘湖春行》)其中“花”对“草”,“人”对“马”,“眼”对“蹄”,就是典型的名词类词语用作对仗的例子。名词分类多而细,较为复杂,后面有详细讲解,此处不赘述。

(2)专有名词类:表示人名、地名的专有名词,自成一类。用人名、地名形成对仗,如:“公卿有党排宗泽,帷幄无人用岳飞。”(陆游《夜读揽辔录》)其中“宗泽”对“岳飞”,就是人名对人名;“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李白《行路难》)其中“黄河”对“太行”,就是河山名对河山名。这些都是专有名词用作对仗的典型例子。

(3)方位词类:表示方位的一些字词,自成一类,如“东”、“西”、“南”、“北”、“前”、“后”、“左”、“右”、“高”、“低”、“上”、“下”、“中”、“外”等。如:“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辛弃疾《西江月》)其中“外”对“前”,就是方位词用作对仗。

(4)数词类:表示数目的一些字词,自成一类。如“一”、“二”、“五”、“十”、“百”、“千”、“万”、“双”、“两”、“孤”、“半”、“独”、“众”等。佳句如:“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杜甫《八阵图》)其中“三”对“八”,就是数词对数词的例子。

(5)代名词类:如“吾”、“余”、“汝”、“尔”、“他”、“谁”、“君”、“子”等。佳句如“满地芦花和我老,旧家燕子傍谁飞?”(文天祥《金陵驿》)其中“我”对“谁”,就是代名词用作对仗。

(摘自《诗词格律全集》,作者张小燕、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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