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以德报怨的短句(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论语·宪问》的原文是: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为什么不能“以德报怨”?朱熹解释得很透彻:“以德报怨,于怨者厚矣,而无物可以报德,则于德者不亦薄乎!”
其实,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以直报怨”,到底怎么个报法?
朱熹认为:“于其所怨者,爱憎取舍,一以至公而无私,所谓直也。”
杨伯峻在《论语译注》里说:是“拿公平正直来回答怨恨”。
“用公平正直报怨”,说得挺好,难在到底如何把握?
刘宝楠《论语正义》认为:“以直”指报怨者内心没有余怨。如果不能忘记怨恨,报仇后能够忘记就是直;如果能够忘记怨恨,即使不报也是直。
这个解释,与儒家“忠恕”说合拍,但是,儒家还有“父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同国”的伦理文化。
而且,这个解释也未必符合“直”的本义。
“直”可以理解为“公平”、“正直”。同时,“直”还有一个今人较少使用的含义:相当、对等。
战国晚期及秦朝时期的出土文献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提供了佐证:“论狱何谓不直?罪当重而端轻之,当轻而端重之,是谓‘不直’。”
说的是战国时期的量刑准则——适当原则。“不直”字面义是不相当。法律义指:罪应该重而故意轻判之,当轻而故意重判之。也就是说罪行和惩罚不相当。
报怨与量刑同理。
儒家文化中孝、义、忠等伦理观念,会要求报怨之人不能放弃报怨复仇,而应该等值返报。
《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雠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
《檀弓上》详细记载了孔子关于为父母复仇的观点:“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撞见杀父的仇人,还顾得上回家找家伙?!直接冲上去拼了!顶多随手抄块板砖!
一命还一命,一报还一报。
可见,儒家思想中的复仇观是“以怨报怨”。《论语》中的“以直报怨”,应该说的是要“以怨报怨”,不过,它强调的是对等复仇,不因怨恨而加重报复。
归纳一下,“以德报怨”肯定不可取,应该“以直报怨”,关键是要把握好这个“直”,不仅要“正直”,还要“等值”,报怨要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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